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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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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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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期后结转时间统计至2025年4月30日。
  (1)在产品期后结转情况:
  在产品期后结转金额10,114.65万元、结转率78.41%,其中3D打印定制化产品结转金额2,892.93万元,结转率74.94%;剩余未结转3D打印定制化产品,主要原因为:①部分产品工期较长,目前处于未完工状态;②产品为组合件,需要配合其他半成品完工一起装配调试。
  3D打印设备及配件结转金额7,221.72万元,结转率79.90%,其中未结转部分主要为尚未完成装配和调试的设备及其通用配件。公司实行模块化生产,所生产的通用配件过滤器等半成品或模块随后需安装到相应主设备上测试后随主设备一起完工入库;未完成装配和调试的设备主要是由于大设备的装配周期较长以及部分设备因客户需求变更后导致设备需要较长时间测试。
  (2)库存商品期后结转情况:
  库存商品期后结转金额8,629.40万元、期后结转率50.68%,其中3D打印定制化产品结转金额4,132.54万元,结转率60.35%;未结转主要原因是需要齐套、或者等待客户通知等原因尚未发货的产品,以及提前备货的产品。3D打印设备及配件结转金额4,496.86万元,结转率44.17%,未结转主要是因为公司部分已签合同和已中标待签合同的设备尚未发货,以及根据市场备货设备尚未取得合同。
  二、说明发出商品对应合同执行情况、期末存放的地点、验收进度、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是否与合同约定、客户主要经营地匹配,是否存在发出商品已确认收入情形,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一)发出商品对应的主要合同(期末余额150万以上)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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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表格中,尚未签订合同的产品,按照公司内部组织生产的立项为单位进行统计。
  以上2024年末发出商品,期后已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并确认收入的存货金额为 1,274.66 万元,其余尚待签订合同或者取得验收报告。
  三、说明报告期3D打印设备产销存匹配关系,并说明自用设备转固、实际运转情况,是否存在闲置、无订单匹配的情形;
  (一)报告期3D打印设备产销存匹配关系:
  单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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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自用设备的情况
  本期自用设备236台全部在实际运转中,不存在闲置的情况。
  四、说明各类存货盘点情况及会计师审计程序,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等异常情形。
  (一)存货监盘情况
  1、2024年12月31日监盘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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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存货盘点执行的审计程序
  报告期期末,会计师就公司存货期末盘点专门成立了监盘小组,并执行了如下监盘程序:
  (1)监盘前
  1)了解存货的内容、性质、各存货项目的重要程度及存放场所,获取公司的盘点计划与盘点表,了解公司盘点工作的具体安排,复核盘点人员分工及时间安排的合理性,存货存放地点的完整性;
  2)询问公司仓库人员有关存货存放地点的情况;关注是否存在未纳入盘点范围的仓库;关注是否存在未纳入公司提供的仓库清单而可能存放存货的房屋建筑物;
  3)获取公司库存商品、在产品、原材料等存货的库存明细数据,观察相关资料是否从存货管理系统中导出,确保盘点数据与财务、仓库记录数据一致;
  4)了解是否存在毁损、陈旧、过时、残次的存货,观察是否已分开堆放;
  (2)监盘中
  1)确保公司严格执行盘点计划并准确记录各类存货实际盘点数据;
  2)观察盘点现场,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检查存货是否附有盘点标识、是否损毁或残次、是否存在未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
  3)观察存货是否停止流动,公司对控制存货移动的程序是否恰当,用于估计或换算存货数量的方法是否合理;
  4)执行抽盘程序,选取存货中金额高或数量大的存货进行盘点,从存货盘点记录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以测试存货记录的准确性;从存货实物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记录,以测试存货盘点的完整性;
  5)取得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自盘表,与公司财务系统存货数据金额核对;
  6)盘点如发现差异,对盘点人员核实差异的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差异原因真实、合理。
  (3)监盘后
  1)存货监盘结束前,再次观察盘点现场,以确定所有应纳入存货盘点范围的存货均已盘点;
  2)根据监盘结果,编制监盘结果汇总表并汇总盘点差异,确认最后的盘点差异并形成盘点总结与结论,完成存货监盘报告。
  (三)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等异常情形
  1、盘点过程中发现部分存货可用性较差,金额826,625.19元,已提请管理层进行报废处理。
  2、抽盘差异较小,主要为零星盘亏、报废,差异已经恰当处理。经监盘,公司不存在存货账实不符的情形。
  五、核查情况:
  (一)保荐人核查程序
  1、访谈年审会计师了解对于存货、营业收入及成本相关科目的审计程序,上市公司财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2、取得发出商品对应合同及在产品、库存商品对应订单情况;
  3、获取上市公司3D打印设备产销存情况及自用3D打印设备运行机时情况;
  4、获取上市公司关于存货变动情况的说明;
  5、获取上市公司2024年末盘点资料及年审会计师监盘底稿。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1、上市公司2024年末在产品、库存商品同比增长,与在手订单增长趋势基本匹配,期后结转正常;
  2、公司发出商品部分订单受客户业务流程情况等影响还未签订合同,部分设备还未验收等情况,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具有合理性,会计处理合规;
  3、报告期3D打印设备产销存关系匹配,自用3D打印设备均存在运行机时记录,正常运转;
  4、公司执行了年末存货盘点程序,年审会计师执行了监盘程序,并形成了审计意见。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与生产、仓储、存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其设计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访谈公司销售人员、生产人员及采购人员,了解报告期末在产品、库存商品余额同比增长的原因,了解公司报告期内各类产品市场供需情况、备货政策及产品生产周期;取得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在手订单,结合在手订单情况及订单覆盖率分析存货各项目波动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库龄表,结合存货进耗存、存货出库记录及入库记录的查验,对期末库龄进行查验,核查存货与销售订单之间的匹配情况及其合理性;
  2、抽样核查报告期末发出商品对应的合同,检查发出商品的合同执行情况;取得公司发出商品期末存放地点明细表,与客户的主要经营地进行对比,核查是否存在异常;核查发出商品期后确认收入的情况,核查其验收进度,核查发出商品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取得公司发出商品减值计提过程和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表,复核减值计提的情况及原因、方法是否合理,抽样检查其预计售价对应的最近销售合同或售价表,重新测算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并与公司计提明细核对;对期末发出商品实施函证程序,对回函不符情况执行差异调节并对未回函客户执行替代程序;
  3、取得公司报告期3D打印设备产销存数据,并复核其合理性及匹配关系;抽样检查报告期3D打印设备转固验收单据,核查转固情况;抽样检查报告期转固的3D打印设备的生产记录和打印机时情况,复核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同时结合3D打印设备的盘点,核查期末是否存在闲置情形;
  4、对存货进行了实地监盘,监盘前获取公司的盘点计划、了解货物分布状况,关注长库龄的存货,检查存货的外观状态,报告期内监盘及函证比例为66.51%,不存在账实不符等异常情形。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公司报告期内备货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各类别余额波动与备货政策、生产周期和在手订单相匹配,具有合理性,期后结转情况不存在异常;
  2、公司发出商品部分订单受客户业务流程情况等影响还未签订合同,部分设备还未验收等情况,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具有合理性,会计处理合规;
  3、报告期3D打印设备产销存关系匹配,自用设备转固后正常运转,不存在设备闲置情况;
  4、公司存货盘点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的存货,不存在账实不符等异常情形。
  5.关于在建工程及预付款项。
  年报显示,(1)公司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9.99亿元,与期初余额3.01亿元相比有显著增长,涉及募投项目及自有项目建设;(2)报告期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三和供应商四,均系公司在工程建设方面的新增供应商;(3)公司报告期末预付长期款余额7,771.14万元,较期初余额4,369.97万元大幅增长,从期间数看,2024年二季度末、三季度末余额分别达1.11亿元、1.52亿元。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的成立时间、资质、合作历史、将其确定为合作方的方式、采购内容及金额、采购价格及公允性、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报告期采购情况与在建工程投入是否匹配,并说明向上述供应商支付款项后的资金流向是否存在异常;(2)说明2024年各季度末预付长期款的支付对象、账龄、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的情形及原因。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的成立时间、资质、合作历史、将其确定为合作方的方式、采购内容及金额、采购价格及公允性、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报告期采购情况与在建工程投入是否匹配,并说明向上述供应商支付款项后的资金流向是否存在异常。
  (一)报告期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采购内容及金额
  报告期在建工程增加主要为基建工程和机器设备,其中基建工程增加5.90亿元,金额占比52.17%,机器设备投入增加5.32亿元,金额占比47.01%。对本期采购额大于2,000万元的供应商本期采购进行分析,如下表列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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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的成立时间、资质、合作历史、将其确定为合作方的方式、采购价格及公允性、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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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供应商包含基建供应商及设备供应商,前三大为基建供应商,均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均具备一级建造师资质。
  对基建供应商的选择企业均采取招标的方式,具体为邀请招标方式,每次邀请3-4名投标人进行开标决议,由公司基建部门、内审部门等组建评标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基本为5-6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公司提供的技术标及商务标进行打分评估,结合各投标单位综合得分及其报价高低,综合考量后确定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对设备供应商的选择,受市场资源稀缺性、产品是否存在垄断现象以及设备的产品性能是否满足要求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在选择设备供应商时结合招标及询比价两种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
  无论是基建供应商,还是设备供应商,公司均严格执行了招投标或询比价方案,其采购价格是基于市场价格而定的,价格具备公允性。
  (三)报告期采购情况与在建工程投入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基建工程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采购的机器设备均已到货,并进行安装调试,报告期的采购额均已归集入在建工程,实际采购情况与在建工程投入相匹配。
  (四)向上述供应商支付款项后的资金流向是否存在异常
  公司根据与上述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协议向上述供应商支付款项为工程结算款或设备采购款,上述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施工服务或提供成套设备。公司向上述供应商支付款项为正常采购款项,同时公司与上述供应商间不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等相关约定,公司支付款项也未以任何形式回流公司。因此,公司认为向上述供应商支付款项后资金流向不存在异常。
  二、说明2024年各季度末预付长期款的支付对象、账龄、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的情形及原因。
  (一)2024年第一季度末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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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4年第二季度末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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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4年第三季度末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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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前三季度末的预付长期款中仅有向四川航空工业川西机器有限责任公司预付的热等静压设备款长期未结转,其余预付长期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对四川航空工业川西机器有限责任公司预付长期款账龄较长,主要系热等静压设备单台占地面积较大,公司由于场地原因一直让供应商推迟发货所致。截至2024年末,供应商已将热等静压设备发送至公司,并开始调试安装,预付长期款相应转入在建工程。
  (四)2024年年末
  公司2024年年末预付长期款即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7,771.14万元,主要为预付的土地款6,433万,金额占比82.78%,其余均为预付的设备工程款,对本期主要预付供应商进行梳理分析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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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供应商预付金额合计7,218.23万元,占报告期期末预付长期款总额的92.89%,账龄均属于一年以内,款项支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付款比例按照合同付款条件支付,不存在超额支付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付长期款1年以内账龄占比为99.98%。上述预付长期款中,机器设备截至报告期期末均未到货,预计2025年上半年基本可以到货并达到转固条件,报告期期末预付的土地款于2025年一季度已办理完产权证书,公司已于2025年第一季度转入无形资产,不存在预付长期款长期未结转的情形,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异常。
  三、核查情况:
  (一)保荐人核查程序
  1、获取上市公司关于供应商成立时间、资质、合作历史、合作方式及关联关系的说明;
  2、取得上市公司截至2024年末的在建工程明细表;
  3、获取上市公司选取供应商招投标、询比价资料,供应商资质文件;
  4、获取上市公司2024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龄明细表;
  5、访谈会计师了解对于在建工程、预付长期款的审计程序,及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6、获取2024年各季度末前五大预付长期款的支付对象、账龄、合同,查看执行情况;
  7、通过查询信用报告等公开信息,核查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8、对采购金额超过2,000万元在建工程供应商实施访谈程序,了解向上述供应商支付款项后的资金流向是否回流公司。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1、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均具有执行业务的相关资质;上市公司与供应商达成合作的方式主要为招投标及询比价,采购价格较为公允;主要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上市公司采购情况与在建工程投入相匹配;采购金额超过2,000万元在建工程供应商在取得公司支付款项后的资金未回流公司;
  2、截至2024年末,公司预付长期款账龄基本均处于1年以内,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长期未结转的情形。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
  1、检查公司在建工程入账价值及各期末账面价值构成明细,包括立项文件,采购合同,付款记录、在建工程项目进度表等;检查主要供应商的资质、成立时间、合作历史等情况;
  2、与采购部、基建部进行访谈,抽样检查大额合同,检查合同签订的完整性,查看系统采购流程,检查招投标资料是否齐全;对于询比价确定的供应商,检查询比价是否有比价单,是否经过各部门会签等资料,核查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3、通过查询信用报告等公开信息,核查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检查报告期在建工程费用归集是否完整,采购金额与在建工程投入是否相匹配,工程款支付是否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等;
  5、对主要供应商实施访谈程序,向上述供应商支付款项后的资金流向是否存在异常;
  6、检查本期预付长期款的账龄情况,核查预付款比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与同行业数据对比,同时检查期后预付长期款的结转情况,核查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的情形。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均具有相关资质;合作方式主要为招投标及询比价,公司通过该种方式确定供应商,采购价格较为公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采购情况与在建工程投入相匹配;向上述供应商支付款项后的资金流向未见异常;
  2、公司预付长期款支付比例均严格按照合同预定的付款条件执行,公司期末预付长期款账龄基本均处于1年以内,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长期未结转的情形。
  6.关于经营性现金流匹配性。
  2022至2024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0.79亿元、1.1亿元、1.04亿元,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08亿元、-1.31亿元以及3.46亿元,与净利润变动不一致。其中,2022至2024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5.67亿元、5.8亿元、3.97亿元,2024年相关现金支出同比明显下降,且全年支出金额低于2024年前三季度金额。请公司:(1)量化说明近三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2)量化说明近三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金额变动与业务规模是否匹配,并说明2024年全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低于前三季度的原因。
  回复:
  一、量化说明近三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量化说明近三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1、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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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净利润剔除剔除股份支付及投资相关收益等影响后的情况
  将公司的净利润剔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股份支付金额后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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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元
  ■
  4、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4年较2023年
  2024年较2023年,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及投资相关收益等影响后)变动 -9,635.1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 47,679.8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差额变动 57,314.95 万元。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变动不一致的原因系:
  ①公司加大回款力度,公司202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39,390.50 万元。202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幅提高,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024年较2023年收款增加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
  ②公司2024年度加强对采购付款的管理,尽量压缩采购业务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并延长支付时间。2024年末应付账款余额由2023年末的42,275.28万元增长至84,302.89万元,增长了42,027.60万元;同时应付票据由2023年末的9,153.69万元增长至2024年末的14,821.00万元,增长了5,667.31万元。因此2024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度有所降低。
  ③2024年公司员工人数、职工平均薪酬较2023年有所增加,导致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24年较2023年增加10,466.43万元。
  (2)2023年较2022年
  2023年较2022年,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及投资相关收益等影响后)变动-7,370.9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2,311.4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差额变动5,059.46万元。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变动不一致的原因系:
  ①公司加大回款力度,公司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20,322.99万元。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提高,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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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 6,290.57 万元,主要系公司员工人数、职工平均薪酬增加。
  ③ 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3,572.45万元,主要系2022年度公司享受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1,664.77万元,导致2023年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减少,缴纳增值税因此增加;其他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增加相应增加支付的各项税费。
  ④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增加6,310.19万元,主要系2023年代缴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5,330.60万元导致。
  综上,公司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变动不一致主要是受存货、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影响,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开展的情况相符,具备合理性。
  二、量化说明近三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金额变动与业务规模是否匹配,并说明2024年全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低于前三季度的原因。
  (一)量化说明近三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金额变动与业务规模是否匹配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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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公司近三年付现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逐年加强对采购付款的管理,尽量压缩采购业务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并延长支付时间,同时增加票据形式付款。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金额变动与业务规模是否匹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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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人工制费等为按照料工费占比同时考虑委外等计算得出。存货变动为按照料工费占比计算的材料部分的变动。
  (1)2024年较2023年
  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变动-18,294.31万元,营业成本变动22,090.13万元,两者变动不一致的主要原因系:
  ①营业成本中人工与制费等变动-11,413.23万元,其中薪酬变动主要系人员增加及工资上涨所致,该部分成本变动不会体现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
  ②通过与供应商协商,延长付款期同时增加票据付款
  公司2024年度加强对采购付款的管理,尽量压缩采购业务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并延长支付时间,2024年材料相关应付账款增加40,387.72万元;同时增加票据形式付款,2024年应付票据增加额为5,667.31万元。
  2024年未付现的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元
  ■
  ③存货增加额变动,2024年存货增加额为 23,821.80 万元,2023年存货增加额为 650.63 万元,两者差异 23,171.18 万元,主要系2024年公司扩大产能同时增加备货量导致。
  (2)2023年较2022年
  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变动 1,106.79 万元,营业成本变动 19,116.87 万元,两者变动不一致的主要原因系:
  ①人工制费等变动 -7,023.31 万元,折旧增加主要系固定资产增加导致,薪酬变动主要系人员增加及工资上涨所致。
  ②存货增加额变动,2023年存货增加额为 650.63 万元,2022年存货增加额为 14,999.83 万元,两者差异 14,349.20 万元,主要系2022年因生产备货而导致的原材料、产成品以及发出商品增加。
  综上,近三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变动不一致具有合理性。公司通过加大回款力度和压缩采购业务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并延长支付时间,使得收现比例逐年提高,付现比例逐年下降。采购金额变动与业务规模相匹配。
  (二)说明2024年全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低于前三季度的原因
  2024年前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 51,813.23 万元,2024年全年为 39,676.04 万元。2024年全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低于前三季度的原因系公司对采购自研3D打印设备原材料的现金流量进行重分类调整所致。因自研3D打印设备的生产与销售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公司自研3D打印设备既作为自用固定资产,也对外销售。公司将自研3D打印设备用于自用固定资产时,相关原材料采购现金支出应分类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日常核算中,公司暂将计划用于销售的自研3D打印设备原材料采购支出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计划用于自用固定资产的自研3D打印设备原材料采购支出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24年末,公司根据设备的最终实际用途对相应的支出进行调整,将前三季度列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部分现金重分类至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因此2024年全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低于前三季度。
  三、核查情况:
  (一)保荐人核查程序
  1、获取上市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变动不一致的说明,近三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变动不一致的说明;
  2、分析上市公司现金流量变动的合理性;
  3、访谈年审会计师对于上市公司现金流量表执行的审计程序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1、剔除股份支付及投资相关收益等影响后,2024年较2023年,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变动不一致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金额同比增长,同时加强采购付款的管理,延长付款账期并增加票据支付所致;2023年较2022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2024年较2023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变动不一致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后,人工支出及资产折旧摊销有所增长导致营业成本增加,相关支出不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体现,另一方面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后,加强了采购付款的管理延长付款账期;2023年较2022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变动不一致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后,人工支出及资产折旧摊销有所增长导致营业成本增加,相关支出不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体现,另一方面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后,应付款项同步增长。2024年全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低于前三季度系公司将资金支出根据实际用途重分类调整所致。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底稿;
  2、访谈公司财务人员,结合影响经营现金流的应收、应付、存货等主要项目的变化情况,分析公司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变动原因及两者之间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3、复核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应付账款、预付款项等经营性应付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了解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与结算方式等情况,分析上述事项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4、结合年报审计所获取到的资料和信息,评价公司2024年全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低于前三季度的原因是否合理。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公司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保持勾稽关系;
  2、公司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受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应收款项管理提升和经营性应付波动影响,其波动具有合理性;公司净利润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带动所致,具有合理性;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变动不一致主要系是受存货、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影响,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开展的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3、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具备合理性;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应付账款、预付款项等科目勾稽一致,采购金额变动与业务规模相匹配;
  4、2024年全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低于前三季度的原因具备合理性。
  7.关于其他应收款。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2,444.43万元,其中,1年以上账龄其他应收款1,823.29万元,相当一部分应收款账龄达2年以上。
  请公司说明报告期末1年以上账龄其他应收款的欠款方、欠款原因、欠款金额、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长期未回款的原因,资金流向是否存在异常。
  回复:
  一、按照款项性质列示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二、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的主要欠款方情况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末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主要由履约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构成,欠款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资金流向均为公司基于合同条款支付,不存在异常。其中客户M由于客户资金紧张,截至2025年5月尚未付款。公司已在积极和客户协商近期回款事宜,客户已出具说明,计划于2025年5月份提交付款预算,预计2025年6月份可以支付756.5万元。
  公司1年以上备用金主要系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借款,因业务需要长期保留周转备用金,员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资金流向均为员工在业务过程中支付,不存在异常。
  三、核查情况:
  (一)保荐人核查程序
  1、获取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2、获取上市公司关于主要欠款方欠款原因、欠款金额、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3、获取主要欠款方涉及的合同文件;
  4、获取客户M出具的退款说明文件;
  5、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欠款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相关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押金保证金长期未回款原因系相关业务尚未完结或客户资金紧张,相关资金流向不存在异常。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
  1、获取其他应收款逾期及回款明细表,了解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欠款原因及未回款的原因;对其他应收款实施函证程序,对回函不符情况执行差异调节并对未回函客户执行替代程序;
  2、通过查询信用报告等公开信息,核查公司与其他应收款欠款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对公司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选取样本,检查支付审批单据、业务合同、银行回单等资料,核查主要欠款方的经营情况,分析其回款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资金流向是否存在异常。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报告期末1年以上账龄其他应收款为备用金和押金保证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备用金长期未回款原因系因业务需要长期保留周转备用金,押金保证金长期未回款原因系相关业务尚未完结或客户资金紧张。
  3、备用金和押金保证金均由公司直接支付给员工或对方单位,主要用于员工日常业务使用及公司自身经营业务支出,不存在异常情况。
  8.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
  年报及一季报显示,2024年及2025年一季报,公司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10,443.51万元、-1,495.02万元,其中,所得税费用分别为-1,628.33万元、-1,515.76万元。2024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9,675.9万元,同比增加1,631.94万元,主要涉及资产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可抵扣亏损等,2025年一季度末余额进一步增至11,076.33万元。请公司:(1)说明2024年及2025年一季度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的具体原因及计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说明各子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形成期间、形成原因、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及依据,并结合相关子公司盈利能力,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谨慎。
  一、说明2024年及2025年一季度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的具体原因及计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2024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的具体原因及计算过程
  1、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过程
  单位:元
  ■
  2、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的具体原因
  单位:元
  ■
  增长原因系:(1)资产减值准备增加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减值准备增加导致。(2)递延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转入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导致。(3)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增加主要系本期母公司销售给子公司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机器设备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增加导致。(4)股份支付减少主要系等待期内会计上累计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金额与实际行权的累计成本费用金额的差额减少导致。(5)可抵扣亏损增加主要系本期母公司和铂力特深圳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增加,其中母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增加主要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导致;铂力特深圳公司未弥补亏损增加的具体原因详见问题8.二(二)形成原因。(6)租赁负债增加主要系按照新租赁准则确认的租赁负债金额变动导致。
  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1)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资产的期间内,因税法规定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造成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收益
  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资产使用年限进行摊销,因税法规定应税政府补助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当期所得税,故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零,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
  (3)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在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故在合并报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股份支付
  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行权时,计算确定作为当年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
  (5)可抵扣亏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公司在判断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盈利情况、业务规模、经营计划及未来预期等多种因素,公司以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6)租赁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及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按照新租赁准则确认的租赁负债,计税基础和会计账面价值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适用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2025年一季度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的具体原因及计算过程
  1、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过程
  单位:元
  ■
  2、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的具体原因
  单位:元
  ■
  递延所得税增长主要为可抵扣亏损增加,其主要原因为2025年一季度母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导致未弥补亏损金额增加。
  二、说明各子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形成期间、形成原因、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及依据,并结合相关子公司盈利能力,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谨慎。
  (一)各子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形成期间
  1、2024年度
  单位:元
  ■
  2、2025年1季度
  单位:元
  ■
  (二)形成原因
  公司各子公司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大额可弥补亏损金额的形成主要由铂力特深圳公司形成,未弥补亏损的形成原因为:
  (1)前期处于技术开发及市场拓展阶段,导致经营性亏损
  铂力特深圳公司于2018年成立,定位于民用领域的应用研发与市场拓展,公司成立之初主要进行民用领域应用技术研发,以及前期市场拓展阶段,销售规模较小,且技术开发对应的研发投入较大,导致铂力特深圳公司自成立至2022年度持续亏损。2023年度,随着公司成功在3C行业的金属增材技术的应用拓展,公司实现扭亏为盈。但由于客户较为单一,订单尚不稳定,2024年期间收入下滑,再次处于经营性亏损状态。随着铂力特深圳公司在3C行业的技术突破及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在手订单已大幅增加,2025年一季度业绩已有所好转。
  (2)研发加计扣除税务优惠政策及研发投入增加,导致税务亏损
  根据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铂力特深圳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以保持技术优势,根据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进一步增加了税务亏损。
  (三)各子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各子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及依据,结合相关子公司盈利能力,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谨慎
  1、公司子公司确认未弥补亏损金额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仅涉及铂力特深圳公司,具体确认金额情况如下:
  ■
  2、确认可抵扣亏损的准则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公司在判断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盈利情况、业务规模、经营计划及未来预期等多种因素,公司以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及铂力特深圳公司的盈利能力
  对于铂力特深圳公司的盈利能力,具体分析如下:
  铂力特深圳公司结合市场因素对未来期间盈利情况进行判断,以铂力特深圳公司最近财务预算数据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考虑行业周期性或者稳定增长率为基础,预测未来期间能够实现盈利,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亏损,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恰当的。
  (1)相关行业情况
  全球智能穿戴设备核心品类为智能手机、手表、TWS耳机、AR/VR设备。折叠屏、钛合金中框等创新设计引发的精密部件(手机的轴盖和门板;手表的表带、中框、表壳等)有轻量化需求进一步推动3D打印渗透率提升。全球智能穿戴设备市场预计2023-2028年CAGR为12.3%。
  (2)盈利预测基础
  铂力特深圳公司在2024年深耕3C消费市场端(智能穿戴与移动终端),尝试打印部分零件,具备轻量、异构、高性能的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获取客户的信赖,客户将产品中的更多零部件采用铂力特深圳公司的3D打印技术进行打印。2026-2029年的盈利预测基于在存量零件打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到其他的零部件,以及了解客户的动态,掌握客户新品开发周期、研发周期、提前储备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3)公司经营业绩呈现好转迹象
  2025年一季度,铂力特深圳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930万元,利润总额为-347万元;2024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为1,022万元,利润总额为-401万元。2025年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已经开始逐步呈现好转。
  综上所述,根据行业发展的态势,铂力特深圳公司未来5年的盈利预测以及2025年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增长,公司认为其在可弥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合理、谨慎的。
  核查情况:
  (一)保荐人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表;
  2、获取上市公司关于各子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形成期间、形成原因、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及盈利预测的说明;
  3、访谈年审会计师,了解上市公司财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二)保荐人核查程序
  1、公司关于递延所得税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公司仅在可弥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会计处理是谨慎的。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递延所得税相关会计政策,取得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过程,复核并测算验证其准确性;
  2、访谈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各项目形成原因;
  3、查阅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以及应纳税所得税计算表,结合财务数据及税务资料复核未弥补亏损形成时间及原因;
  4、访谈公司管理层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布局、各子公司的设立、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计划;
  5、获取并复核公司未来盈利预测,通过比对公司的历史经营结果以及未来经营计划,评价公司盈利能力及关于可弥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会计估计合理性;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报告期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包括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股份支付、可抵扣亏损、租赁负债等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报告期各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过程准确,并且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公司大额可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涉及公司主要为母公司和铂力特深圳公司,上述可抵扣亏损形成期间及形成原因说明符合实际情况;
  3、公司预计在可弥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前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公司仅在可弥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会计处理是谨慎的。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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