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做修改。条款编号的顺延或变化以及“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的情形未逐一详细说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25-041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9:25,9:30一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在公司2025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提案1.00、2.00、3.00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提案10.00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5人。提案11.00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3人。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全部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5年6月25日(上午9:30一11:30时,下午13:00一16:00时) (三)登记地点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鞠岩、范迪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 电话:010-59220193 传真:010-59220128 邮编:100029 邮箱:IR@bjzst.cn (五)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71 2、投票简称:真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5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