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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ESG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 §1 重要提示 海富通ESG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23年6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311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4年3月12日正式生效。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海富通ESG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25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海富通ESG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于2025年4月28日计票表决通过了本次大会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4月29日,并于2025年4月30日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4月30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3]1311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为海富通ESG领先股票A(基金代码:018882),海富通ESG领先股票C(基金代码:018883)。《基金合同》于2024年3月12日正式生效,共募集219,320,212.41 份基金份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情形拟定了终止《基金合同》的解决方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规定程序,于2025年3月28日起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5年4月28日表决通过了本次大会议案。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规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确定为2025年4月29日,清算期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6日。 §4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ESG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4月29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报告截止日2025年4月29日(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440,575.59份。其中海富通ESG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总额186,684.40份,基金份额净值1.1192元;海富通ESG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总额253,891.19份,基金份额净值1.1134元。 4.2利润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ESG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王国蓓、何晨签字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667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清算情况 自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6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金额47,233.15元,其中存放于托管户的银行存款为25,254.97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27.54元;存放在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中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为21,948.67元,应计该其他存款利息为1.97元。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金额11.58元,其中存放于东证期货的备付金为6.13元;存放于银河期货的备付金为5.45元。截至2025年5月15日,期货备付金账户余额已全部划回托管账户。 5.1.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469,665.00元,均为股票资产。股票资产已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8日全部变现,卖出成交金额467,411.00元,交易费用472.35元。截至2025年5月9日,上述变现金额已全部划入托管账户。 5.1.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金额800.00元,已于2025年5月6日划入托管户。 5.1.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资产为其他应收款,金额81,576.50元,已分别于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6日划入托管账户。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33.44元,已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和2025年5月6日支付完毕。 5.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480.47元,已于2025年5月7日支付完毕。 5.2.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80.09元,已于2025年5月7日支付完毕。 5.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销售服务费55.15元,已于2025年5月7日支付完毕。 5.2.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107,014.99元,其中包括: 5.2.5.1其他应付款14.99元,已于2025年4月30日支付完毕。 5.2.5.2应付审计费7,000.00元,已于2025年5月16日支付完毕。 5.2.5.3应付信息披露费100,000.00元,已于2025年5月8日支付完毕。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 注:(1)利息收入179.44元,系以当前适用利率计提的自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6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其他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股票变现损益为本次清算期间股票资产卖出金额与最后运作日股票资产市值的差额,包含了交易费用及卖出股票补缴红利税金额。 (3)股利收入14.99元,系2025年4月30日股票分红派息金额。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2025年5月16日的剩余财产净额为人民币482,733.52元。上述财产将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2025年5月16日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其他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先行垫付尚未收回的其他存款及其应计利息和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海富通ESG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关于《海富通ESG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海富通ESG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海富通ESG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提示性公告 海富通ESG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5年4月30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5年6月1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40099)咨询。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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