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01号1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军红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良梁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1、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及上市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及职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7、议案9、议案10、议案12-1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上述议案1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1-7、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分别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露文、邹孟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