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6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5-027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亚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经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主业、优化资产结构,同意公司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广州世界大观股份有限公司3.92%的股权。本次挂牌依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广州世界大观股份有限公司3.92%股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2,365.76万元为首次公开挂牌底价,挂牌期限为不超过首次挂牌之日起12个月,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确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挂牌事项的具体实施、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调整转让底价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为满足实际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亿元,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为自2025年8月24日至2027年8月23日;同意广之旅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广之旅空运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含其下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开具银行保函,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为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7年7月20日。上述两项授信授权公司及广之旅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分公司出租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分公司出租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做好公司的物业盘活工作,促进经营提质增效,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宾馆分公司拟向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出租广州市流花路120号2号楼二、三楼部分场地和东翼商场首层和二楼中段部分场地(出租面积11,102平方米),作为商业用途。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7年12月31日止,上述期限内的租赁场地综合费合计为78,993,515.52元(含税),其中,租金总额为63,194,812.32元(含税),管理服务费为15,798,703.20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出租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表决过程中,参会的关联董事朱红、郭庆、杨燕清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董事王亚川、沈洪涛、刘涛、文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合作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合作经营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发挥公司在酒店业务方面的专业运营管理优势,促进酒店业务规模增长,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岭南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酒物业”)拟与广州市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业公司”)以合作经营的模式对旅业公司旗下7家酒店(包括新世界大酒店、广东大酒店、海珠酒店、岭南五号酒店、新华大酒店、新亚大酒店、佳园酒店沿江店)的物业进行专业化运营管理。合作经营管理期限为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35年6月30日止,在上述期限内岭酒物业(含下属分公司)拥有运营管理上述物业形成的全部收入,并因运营上述物业及使用相关资产向旅业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其中基础经营服务费在合作经营管理期限内合计122,655,120.00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合作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表决过程中,参会的关联董事朱红、郭庆、杨燕清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董事王亚川、沈洪涛、刘涛、文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3、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524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0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出租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做好公司的物业盘活工作,促进经营提质增效,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宾馆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宾馆分公司”)拟向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百展贸”)出租广州市流花路120号2号楼二、三楼部分场地和东翼商场首层和二楼中段部分场地(以下简称“物业”,出租面积11,102平方米),作为商业用途。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7年12月31日止,上述期限内的租赁场地综合费合计为78,993,515.52元(含税),其中,租金总额为63,194,812.32元(含税),管理服务费为15,798,703.20元(含税)。
  2、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广百展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控股的新三板挂牌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关联法人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广百展贸之间的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2025年6月9日,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分公司出租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在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表决过程中,参会的关联董事朱红、郭庆、杨燕清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董事王亚川、沈洪涛、刘涛、文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分公司出租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出租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与岭南集团及其关联方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已超过三千万元且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因此,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岭南集团、岭南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岭南集团控股子公司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本项议案的表决。东方宾馆分公司与广百展贸将在本次关联交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本次物业租赁事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2209房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廖雪强
  注册资本:17,647.05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708292571K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2209房
  经营范围: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业;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
  2、经营及发展状况
  广百展贸(证券代码:870079)主要从事大型商业物业的运营管理业务,涵盖物业出租及专业市场管理、商品销售等。公司旗下拥有多个知名品牌和项目,如“广州眼镜城”以及“星之光”系列品牌。广百展贸于2016年12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24年度,广百展贸经审计营业收入为297,669,760.21元,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450,127.6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百展贸经审计总资产为867,837,161.68元,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81,211,560.00元。
  3、资信状况:广百展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岭南集团合计持有广百展贸100%的股份,为广百展贸的控股股东。广百展贸的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鉴于广百展贸与我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5、履约能力分析
  广百展贸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企业,经营和各项财务指标情况良好,具备支付能力及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租赁的标的如下:
  广州市流花路120号2号楼二、三楼部分场地和东翼商场首层和二楼中段部分场地,面积合计为11,102平方米,涉及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1670号和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09012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权属人为本公司,本公司委托东方宾馆分公司依法对上述物业进行经营管理。上述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以出租物业所在区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租赁价格为定价依据,并参考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发布的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经东方宾馆分公司与广百展贸双方协商,从而确定租赁价格为:
  1、租赁场地综合费按计租面积每月人民币50元/平方米计算,起始年每月的租赁场地综合费合计为人民币555,100元。租赁场地综合费分为租赁场地管理服务费及租金两部分,其中,场地管理服务费为111,020元/月,租金为444,080元/月。2、在租赁期限内,第一、二年月租赁场地综合费维持不变;第三、四年每月租赁场地综合费在第一、二年的基础上递增3%;第五、六年每月租赁场地综合费在第三、四年的基础上递增3%;第七、八年每月租赁场地综合费在第五、六年的基础上递增3%;第九、十年每月租赁场地综合费在第七、八年的基础上递增3%;第十一、十二年每月租赁场地综合费在第九、十年的基础上递增3%。租赁期限内,乙方享有免租期共12个月,免租期分12年进行减免,每年分摊减免当年一个月租赁场地综合费。
  董事会认为上述租赁价格均以相同地段同类物业的市场租赁价格为定价依据,并参考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发布的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协议各方的法定名称: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宾馆分公司(出租方/甲方)、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
  2、租赁场地的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广州市流花路120号2号楼二、三楼部分场地和东翼商场首层和二楼中段部分场地(总面积11,102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经物业的产权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及委托,对物业依法享有管理权和出租权。乙方租赁上述物业作商业用途。
  3、租赁期限自2026年 1月1日起至2037年12 月 31日止,最终按物业完成验收交付之日起计。租赁期限内,乙方享有免租期共12个月,免租期分12年进行减免,每年分摊减免当年一个月租赁场地综合费。
  乙方将物业分租的,需保证分租合同期限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如甲方交付场地晚于租赁期限起始日的,则自场地正式交付之日起计算缴纳租赁场地综合费,免租期及租赁期结束日期相应顺延。
  4、租金标准:租赁场地综合费按计租面积每月人民币50元/平方米计算,起始年每月的租赁场地综合费合计为人民币555,100元。租赁场地综合费分为租赁场地管理服务费及租金两部分,其中,场地管理服务费为111,020元/月,租金为444,080元/月。
  在租赁期限内,第一、二年月租赁场地综合费维持不变;第三、四年每月租赁场地综合费在第一、二年的基础上递增3%;第五、六年每月租赁场地综合费在第三、四年的基础上递增3%;第七、八年每月租赁场地综合费在第五、六年的基础上递增3%;第九、十年每月租赁场地综合费在第七、八年的基础上递增3%;第十一、十二年每月租赁场地综合费在第九、十年的基础上递增3%。电费和水费按供电局、供水部门的标准收取。
  5、支付方式:广百展贸按月向东方宾馆分公司支付租赁场地综合费。
  6、甲方按乙方的场地交付标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由甲方负责支付上述费用。乙方依据甲方支付的工程项目建设费用支付附加租金,附加租金的缴纳时间和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行约定。
  7、争议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东方宾馆分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客房、餐饮及物业租赁等,本次向广百展贸出租广州市流花路120号2号楼二、三楼部分场地和东翼商场首层和二楼中段部分场地能够拓展东方宾馆分公司的租赁业务,实现主业提质增效。
  2、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广百展贸需按《物业租赁合同》的约定每月向东方宾馆分公司支付租金,通过上述物业出租,东方宾馆分公司可获得稳定的物业出租收益,有利于提升经营业绩。
  3、公司在审批本次关联交易过程中,遵循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并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5年度与控股股东岭南集团及其关联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35,920,810.00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5-016号)。上述关联交易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投资设立中免市内免税品(广州)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共同投资设立中免市内免税品(广州)有限公司运营广州市市内免税店。中免市内免税品(广州)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 87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50%。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共同投资设立中免市内免税品(广州)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25号)。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岭南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163,907.92元,均在上述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东方宾馆分公司与广百展贸拟签署的《物业租赁合同》;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六月九日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5-029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事项概述
  为满足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亿元,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为自2025年8月24日至2027年8月23日;广之旅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广之旅空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空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含其下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开具银行保函,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为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7年7月20日。上述两项授信授权公司及广之旅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上述授信为信用方式,不涉及向银行提供担保,不涉及以任何股权、实物、房地产及无形资产抵押、质押。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支行负责人:周磊
  主营业务:货币金融服务
  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890507814A
  住所(经营场所):广州市越秀区站前路237号
  经营范围:货币银行服务,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本外币兑换,个人本外币兑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外汇交易服务,代销金融产品,基金管理服务,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在总公司的授权下开展业务活动。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支行负责人:杨剑平
  主营业务:货币金融服务
  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890353528P
  住所(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光大银行大厦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保险代理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该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之旅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广之旅空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含其下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实际经营所需,有利于上述公司的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董事会十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广之旅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广之旅空运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含其下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开立保函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均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为自2023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0日。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3-037号)。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董事会十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广之旅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亿元。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为自2023年8月24日至2025年8月23日。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3-043号)。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董事会十一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广之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30亿元。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为自2024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4-010号)。
  五、其他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广之旅及广之旅空运公司的实际授信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与授信期限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最终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含其下属支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与期限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六月九日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5-031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合作经营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发挥公司在酒店业务方面的专业运营管理优势,促进酒店业务规模增长,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岭南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含下属分公司,以下简称“岭酒物业”)拟与广州市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业公司”)以合作经营的模式对旅业公司旗下7家酒店(包括新世界大酒店、广东大酒店、海珠酒店、岭南五号酒店、新华大酒店、新亚大酒店、佳园酒店沿江店)的物业进行专业化运营管理。合作经营管理期限为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35年6月30日止,在上述期限内岭酒物业(含下属分公司)拥有运营管理上述物业形成的全部收入,并因运营上述物业及使用相关资产向旅业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其中基础经营服务费在上述期限内合计122,655,120.00元。
  2、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旅业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旅业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2025年6月9日,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合作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在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表决过程中,参会的关联董事朱红、郭庆、杨燕清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董事王亚川、沈洪涛、刘涛、文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合作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合作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项关联交易金额超过三千万元且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因此,本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岭南集团、岭南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岭南集团控股子公司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本项议案的表决。岭酒物业与旅业公司将在本次关联交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本次合作经营事项签署《合作经营管理协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旅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5号前座东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曹仕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4944.6792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1904328239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5号前座东
  主营业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复印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零售;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物业管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电脑打字、录入、校对、打印服务;传真、电话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
  2、经营及发展状况
  旅业公司工商注册时间为1982年3月,是一家现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旗下拥有新世界大酒店分公司、广东大酒店分公司、海珠酒店分公司、广州岭南五号酒店有限公司、广州市新华大酒店有限公司、广州市新亚大酒店有限公司、广州岭南佳园连锁酒店有限公司等多家分子公司,运营管理新世界大酒店、广东大酒店、海珠酒店、岭南五号酒店、新华大酒店、新亚大酒店、佳园酒店沿江店等多家酒店物业。最近三年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状况平稳。截至2025年3月31日,旅业公司总资产为673,486,058.46元(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47,594,794.41元(未经审计);2024年度,旅业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为123,059,886.50 元,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230,087.82元。
  3、资信状况:旅业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岭南集团合计持有旅业公司100%的股份,为旅业公司的控股股东。旅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鉴于旅业公司与我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5、履约能力分析
  旅业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和各项财务指标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开展合作经营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岭南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其下属分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2号自编1-4栋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C1054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韦正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4MABMGEPM1P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2号自编1-4栋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C1054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二手日用百货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打字复印;翻译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旅客票务代理;健身休闲活动;建筑物清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餐饮管理;礼仪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宿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基础电信业务;邮政基本服务。
  股权结构:岭酒物业为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酒店”)的全资子公司,岭南酒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岭南酒店100%的股权。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合作经营物业场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1、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518号-520号(对应酒店为新世界大酒店),经营面积合计为4,820.71平方米,涉及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2966119号、粤房地证字第C4908358号、粤房地证字第C4908357号、粤房地证字第C2963137号、粤房地证字第C4908360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权属人为广州市旅业有限公司。
  2、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94号、长堤大马路广济新街86/88/90号(对应酒店为广东大酒店),经营面积合计为5,837.25平方米,涉及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穗房地证字第107019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权属人为广州市旅业有限公司。
  3、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北路4号(对应酒店为海珠酒店),经营面积合计为5,706.31平方米,涉及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穗房地证字第0567026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权属人为广州市旅业有限公司。
  4、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77号(对应酒店为岭南五号酒店),经营面积合计为2,810.97平方米,涉及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2230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权属人为广州市旅业有限公司。
  5、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路2、4、6号(对应酒店为新华大酒店),经营面积合计为10,164.74平方米,上述物业由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及广州市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向旅业公司及旅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新华大酒店有限公司出租,旅业公司及广州市新华大酒店有限公司依据租赁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物业进行经营管理。
  6、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路8-12号、西濠二马路宝顺大街4号、西濠二马路宝顺大街2号(对应酒店为新亚大酒店),经营面积合计为8,078.95平方米,上述物业由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向旅业公司出租,由旅业公司及旅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新亚大酒店有限公司依据租赁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物业进行经营管理。
  7、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5号前座西(对应酒店为佳园酒店沿江店),经营面积合计为3,466平方米,涉及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3752328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权属人为广州市旅业有限公司。
  上述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主营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属于长期且持续性的业务往来,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本次合作经营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以旅业公司、岭酒物业与其他非关联市场主体的同类交易为参考依据,经旅业公司与岭酒物业协商确定。合作经营管理期限内基本经营服务费为每月1,022,126.00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合作经营的价格是以公开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协议各方的法定名称:
  甲方:广州市旅业有限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
  乙方:广州岭南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含下属分公司)
  2、合作经营管理期限:从2025年7月1日起至2035年6月30日止,共 10 年。
  3、合作经营管理内容:鉴于甲方拥有名下七家酒店物业(包括新世界大酒店、广东大酒店、海珠酒店、岭南五号酒店、新华大酒店、新亚大酒店、佳园酒店沿江店,下称合作经营管理标的)的场地使用权、酒店商标、经营资质,乙方拥有丰富的酒店运营管理经验和专业团队,愿意投入运营资源经营上述七家酒店。甲乙双方约定以合作经营管理模式对合作经营管理标的进行经营。乙方全权负责对合作经营管理标的所有运营管理事宜,包括营销、财务、人事、后勤、安全等各方面,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经营期间,乙方可通过设立分公司的形式对7家酒店物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义务。
  4、合作经营场地的基本情况:(1)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518号-520号(对应酒店为新世界大酒店),经营面积合计为4,820.71平方米。(2)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94号、长堤大马路广济新街86/88/90号(对应酒店为广东大酒店),经营面积合计为5,837.25平方米。(3)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北路4号(对应酒店为海珠酒店),经营面积合计为5,706.31平方米。(4)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77号(对应酒店为岭南五号酒店),经营面积合计为2,810.97平方米。(5)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路2、4、6号(对应酒店为新华大酒店),经营面积合计为10,164.74平方米。(6)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路8-12号、西濠二马路宝顺大街4号、西濠二马路宝顺大街2号(对应酒店为新亚大酒店),经营面积合计为8,078.95平方米。(7)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5号前座西(对应酒店为佳园酒店沿江店),经营面积合计为3,466平方米。
  5、经营服务费标准:
  1)甲乙双方约定以合作经营管理模式对合作经营管理标的进行经营,合作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支付基本经营服务费为1,022,126 元。
  2)乙方以 45,950,000 元/年(不含税)作为年度目标营业收入(其中2025年7月-12月的年度目标营业收入为 22,975,000元,2035年1月-6月的年度目标营业收入为22,975,000元) ,如乙方年度实际不含税营业收入高于年度目标营业收入时,则按高出部分的不含税营业收入*1%向甲方支付年度增值经营服务费。
  3)附加经营服务费标准:甲方应乙方申请对酒店进行装修改造后,投入的装修改造总投资成本由甲方支付。装修改造总投资成本根据双方确认的项目各分合同造价审核报告或其他有效结算报告为准,自装修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当月起在剩余合作期内按月平均分摊计算附加经营服务费,由乙方于每月10日前结算并支付当月附加经营服务费。如果在工程投入使用时尚未出具项目各分合同造价审核或结算报告的,每月附加经营服务费暂按项目各分合同总价分摊计算;待项目各分合同造价审核或结算报告出具、确定了装修改造总投资成本后,双方协商再对后续附加经营服务费标准进行约定。
  4)合作经营期间水、电、天然气所产生的费用按照供水、供电、供气部门价格执行,由乙方承担。
  6、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将当月月度基本经营服务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甲、乙双方以每自然年度为一个周期(其中:2025年7月-12月为一个周期,2035年1月-6月为一个周期),于每自然年度结束后由乙方聘请的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甲乙双方确认年度不含税营业收入的依据,乙方应于确认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应付的增值经营服务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如果因装修改造导致标的物业部分区域停业的,停业范围内的具体区域在装修改造期间应当按涉及停业面积占比相应同比例减免当年年度装修改造期间的基本经营服务费(不含增值经营服务费),具体减免金额和细则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7、乙方全权负责对合作经营管理标的所有运营管理事宜,包括营销、财务、人事、后勤、安全等各方面,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8、争议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9、违约责任: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0、合同的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岭南酒店是国内领先的住宿业品牌服务运营商,管理规模连续多年位列中国饭店集团60强。岭酒物业作为岭南酒店下属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结合公司大旅游产业链优势,致力于打造以“高品质酒店管理”+“精细化物业管理”的发展运营模式。本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岭酒物业与旅业公司以合作经营的模式对旅业公司旗下7家酒店(包括新世界大酒店、广东大酒店、海珠酒店、岭南五号酒店、新华大酒店、新亚大酒店、佳园酒店沿江店)的物业进行专业化运营管理,旨在充分发挥公司酒店业的经营管理优势,以丰富的酒店管理经验、成熟的管理体系以及卓越的运营团队对上述场地进行专业化的酒店运营管理。预计通过对7家酒店物业的运营管理,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广州核心城区酒店资源的把控,并进一步扩大公司的酒店业务营收规模。
  2、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岭酒物业全权负责合作经营管理标的的所有运营管理事宜,运营管理合作经营标的所形成的全部收入将纳入岭酒物业合并报表范围。岭酒物业将凭借其专业化酒店运营和物业管理能力,为合作经营管理标的带来全方位的赋能,使合作经营管理标的在品牌、运营和服务等方面得以全面提升,并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3、公司在审批本次关联交易过程中,遵循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并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5年度与控股股东岭南集团及其关联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35,920,810.00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5-016号)。上述关联交易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投资设立中免市内免税品(广州)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共同投资设立中免市内免税品(广州)有限公司运营广州市市内免税店。中免市内免税品(广州)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 87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50%。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共同投资设立中免市内免税品(广州)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25号)。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岭南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163,907.92元,均在上述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岭酒物业与旅业公司拟签署的《合作经营管理协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九日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5-028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交易对价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能否成交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主业、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广州世界大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界大观”)3.92%的股权。本次挂牌依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广州世界大观股份有限公司3.92%股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2,365.76万元为首次公开挂牌底价,挂牌期限为不超过首次挂牌之日起12个月,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确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挂牌事项的具体实施、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调整转让底价等。
  公司对世界大观不具有控制权,未合并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世界大观股权。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上述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事项。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目前尚未确认受让方,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目前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世界大观3.92%股权,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广州世界大观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侯晨光
  3、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5190483
  5、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成立日期:1993年8月24日
  7、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黄村
  8、经营范围:酒类零售;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摄影服务;照片扩印及处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艺(美)术创作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业;社区、街心公园、公园等运动场所的管理服务;工艺美术品零售;停车场经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9、股权结构:
  ■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广州世界大观股份有限公司3.92%股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1、截至目前,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2、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世界大观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情况,世界大观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3、经查询,世界大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根据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安礼会审字(2025)第031100012号),标的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340,128.81万元,负债总额为279,861.5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0,267.30万元。
  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广州世界大观股份有限公司3.92%股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2-2312号),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广州世界大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60,351.04万元。因此,公司持有的世界大观3.92%股权对应评估值为2,365.76万元。本次交易将以此为首次挂牌底价,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公开挂牌转让结果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拟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暂不能确定,转让协议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在本次公开转让挂牌完成、受让方确定及满足所有生效条件后,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六、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发展,优化业务结构,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世界大观不具有控制权,未合并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世界大观股权。
  八、其他
  本次交易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成交价格、成交结果及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安礼会审字(2025)第031100012号);
  3、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广州世界大观股份有限公司3.92%股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2-2312号);
  4、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六月九日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5-032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会议安排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5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四会岭南东方酒店(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贞山大道33号)二楼翡翠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
  上述议案1、议案2经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于2025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分公司出租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合作经营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上述议案1、议案2为关联交易,与上述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二项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5年6月24日(上午9:00-下午18: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须在2025年6月24日当日18: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2号自编1-4栋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一层。
  3、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0--86662791
  传真:020--86662791
  联系人:石婷、吴旻
  电子邮箱:gzlnholdings@126.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九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4”,投票简称为“岭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6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