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62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债券代码:242780 债券简称:25深高Y1 债券代码:242781 债券简称:25深高Y2 债券代码:242972 债券简称:25深高Y3 债券代码:242973 债券简称:25深高Y4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5年5月30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5年5月30日。 (三)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举行。 (四) 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3人。 (五)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恩利主持,监事王超、叶辉晖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云江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陈云江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陈云江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清连高速公路四对停车区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蓝德公司申请延长对附属公司股东借款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一: 陈云江先生,1973年9月出生,拥有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及投融资经验。陈先生曾任职于南京金陵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3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企业管理发展部副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11月至2021年11月就职于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董事长;2021年11月至2025年2月先后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等职务,2022年4月起兼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5年2月起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陈云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63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债券代码:242780 债券简称:25深高Y1 债券代码:242781 债券简称:25深高Y2 债券代码:242972 债券简称:25深高Y3 债券代码:242973 债券简称:25深高Y4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谨定于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召开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年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适用A股市场)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3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楼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30日 至2025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事项 I.会议将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及批准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及批准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及批准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审议及批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 5、审议及批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7、审议及批准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 8、审议及批准关于委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即时委任陈云江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II.会议将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9、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向董事会授予注册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授权的议案,向本公司董事会授予一般授权(“一般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日止期间,以一批或分批形式注册或/及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债券工具”),具体条款如下: 9.01 注册发行规模:根据本次一般授权所注册债券工具的额度合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00亿元、发行债券工具的待偿还余额合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70亿元,具体为: ■ 9.02 发行对象及股东配售安排: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不会以优先配售方式向现有股东发行; 9.03 债券工具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含永续类)、短期/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超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公司债券(含永续类)、企业债(含永续类)、私募债券(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权投资计划、信托投资计划等,含永续类)、境外债券(含永续类)或其他债券新品种等; 9.04 发行期限:短期/超短期融资券以及短期/超短期公司债券每期期限不超过1年,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证券、公司债券、企业债、私募债券、境外债券等每期期限在1年以上,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本集团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9.05 发行利率:预计利率不超过发行时市场同类同期限和评级债券的平均利率水平,实际利率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9.06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本公司及/或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资本金出资、资本开支、偿还原有债务以及新项目的资金需求等; 9.07 上市: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监管要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9.08 担保: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担保方式(如需)并在其权限范围内审批; 9.09 利率、汇率锁定: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批准办理有关债券的利率、汇率锁定交易; 9.10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日止,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取得债券工具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注册,则涉及该核准/注册额度内的发行及发行完成后在相关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流通/上市处的登记、备案、上市等手续的具体执行事项的,该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9.11 授权安排:在本集团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的情况下,本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两名执行董事根据本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批准及办理根据一般授权注册发行债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安排(包括在授权范围内对发行方案进行合理的调整);以及存续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债券赎回和债券续期等事宜。 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二)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3月21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6月6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资料。上述公告及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编制的通函,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 (三)特别决议案:第9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六)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A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在履行必要的登记和确认手续后,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有权出席会议的A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本公司H股股份将自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H股股份转让将不获登记。本公司H股股东如要出席本次大会,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25年6月24日下午4时30分或以前,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三)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委托人或其受托人正式以书面方式授权。如授权书由委托人的受托人签署,授权该受托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对于本公司A股股东,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及填妥之授权委任书必须于本次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或以前送交本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对于本公司H股股东,上述文件必须于同一时限内送交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 (四) 现场会议登记安排: 1、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汉京金融中心46楼。 2、 登记时间:2025年6月30日9:30-10:00,10:00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3、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六、有关末期股息事宜 董事会建议向所有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44元(含税),惟须待股东于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举行的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上批准方可作实。 本公司进一步提示H股股东:本公司H股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之登记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本公司将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本公司H股股份转让将不获登记。为符合收取末期股息资格,本公司H股股东须将其所有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25年7月7日(星期一)下午4时30分或以前,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有关末期股息的其他事项将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刘蓓蓓 电话:(86) 755 – 8669 8069 传真:(86) 755 – 8669 8002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以作股份转让):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三)大会会期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本委托书中有关议案的内容仅属概要,有关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3月21日、2025年6月6日的公告及同日发布的相关资料。 2、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