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5-025 |
|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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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6日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6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期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开元街道总部基地60号楼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季长彬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3人,代表股份316,175,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9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90,427,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1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7人,代表股份25,747,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0人,代表股份28,125,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37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7人,代表股份25,747,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0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会议,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749,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514%;反对92,256,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788%;弃权1,16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49,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881%;反对4,20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44%;弃权1,16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75%。 (2)表决结果:通过。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705,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374%;反对92,272,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841%;弃权1,196,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3,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05,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309%;反对4,22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38%;弃权1,196,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3,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53%。 (2)表决结果:通过。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金额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524,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26%;反对4,45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0%;弃权1,193,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5,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73,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062%;反对4,45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509%;弃权1,193,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5,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29%。 (2)表决结果:通过。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657,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222%;反对92,290,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896%;弃权1,227,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5,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57,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599%;反对4,24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63%;弃权1,227,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5,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38%。 (2)表决结果:通过。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690,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52%;反对4,26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8%;弃权1,223,5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5,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40,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980%;反对4,26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517%;弃权1,223,5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5,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03%。 (2)表决结果:通过。 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753,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52%;反对4,21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7%;弃权1,208,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7,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03,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224%;反对4,21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21%;弃权1,208,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7,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55%。 (2)表决结果:通过。 7.《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630,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61%;反对4,973,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31%;弃权571,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79,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831%;反对4,973,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840%;弃权571,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30%。 (2)表决结果:通过。 8.《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117,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77%;反对92,734,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300%;弃权323,6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17,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954%;反对4,683,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539%;弃权323,6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7%。 (2)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634,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148%;反对92,532,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663%;弃权1,008,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34,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770%;反对4,48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82%;弃权1,008,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48%。 (2)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639,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92%;反对4,54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9%;弃权986,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7,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89,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76%;反对4,54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753%;弃权986,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7,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71%。 (2)表决结果:通过。 1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565,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931%;反对93,013,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184%;弃权596,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7,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65,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326%;反对4,963,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475%;弃权596,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7,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99%。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韩明 宿秀兰 3.本所律师认为恒天海龙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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