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有2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2.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二)鉴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率低于5%,2024年现金分红不低于上市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的15%,两项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70%,以及有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因此需作废处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535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81.53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及作废事项内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林巨广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有2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2.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鉴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率低于5%,2024年现金分红不低于上市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的15%,两项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70%;以及有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因此需作废处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535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81.535万股。 关联董事王淑旺先生、申启乡先生、汤东华先生、马文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119名激励对象办理55.9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关联董事王淑旺先生、申启乡先生、汤东华先生、马文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海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119名激励对象办理55.9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5.965万股。 ●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共计119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55.96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29日 2、首次授予数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37.0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49人。 4、首次授予价格:20.1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向14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37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5月15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71万股限制性股票。 ■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29日,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5月2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119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55.96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535万股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119名激励对象办理55.9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29日。 (二)归属数量:55.965万股。 (三)归属人数:119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9.9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119名激励对象办理55.9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自查,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及作废事项内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巨一科技已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事宜仍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和在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完成后续手续办理。 九、备查文件 (一)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