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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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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5-036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殷畅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知名成熟发行人标准公开发行2025年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2025年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2025年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再融资项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注销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议案名称:关于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 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海燕、金如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5-037 物产中大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0.39%;不高于4,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0.77%。回购价格不超过4.3元/股。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含)。 截至2024年12月16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5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49%,回购最高价格为5.67元/股,最低价格为5.11元/股,回购均价5.44元/股,使用回购资金总额为11,153.0721万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20,502,900股。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6日召开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 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502,900股公司股份。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20,502,9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394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现5,192,561,790股减少至5,172,058,89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现5,192,561,790元减少为5,172,058,89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说明:以上不包含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回购注销对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影响。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2.申报时间:2025年6月7日-7月22日,工作日8:30-17:00 3.联系人:狄世英 4.联系电话:0571-85777029 5.传真号码:0571-85778008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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