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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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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京仪装备
  股票代码:68865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北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华山路商业街5#楼201室3-1-6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5 年6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68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暂无其他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5,702,4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0%,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由25,702,476股减少至25,200,076股,持股比例由15.30%下降至15.0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信息外,自本被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 义务人存在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安徽北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于浩
  签署日期:2025 年6月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安徽北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于浩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5日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安徽北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北自”)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安徽北自持有公司股份25,200,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安徽北自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况;
  3、上述权益变动比例是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68,000,000.00股计算所得。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当前总股本168,000,000.00股计算所得。
  2.以上表格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3.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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