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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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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100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达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5年5月30日,本公司已完成《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A股股票激励计划》项下共计897,140股A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及注销。于该等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671,326,465股减少至2,670,429,325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71,326,465元减少至2,670,429,325元。 鉴于上述股份变化,根据《公司法》以及本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1、《公司章程》第二十条: 原:“公司于2012年4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2012[444]号文件核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获得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H股股份于2012年10月30日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内资股贰拾壹亿壹仟玖佰叁拾捌万伍仟玖佰陆拾伍(2,119,385,965)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伍亿伍仟壹佰玖拾肆万零伍佰(551,940,500)股。” 现修订为:“公司于2012年4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2012[444]号文件核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获得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H股股份于2012年10月30日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内资股贰拾壹亿壹仟捌佰肆拾捌万捌仟捌佰贰拾伍(2,118,488,825)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伍亿伍仟壹佰玖拾肆万零伍佰(551,940,500)股。” 2、《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 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陆亿柒仟壹佰叁拾贰万陆仟肆佰陆拾伍(2,671,326,465)元。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经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陆亿柒仟零肆拾贰万玖仟叁佰贰拾伍(2,670,429,325)元。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经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5-101)。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1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完成《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A股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项下共计897,140股A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及注销,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股东会”)的授权,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订《公司章程》、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会再行审议。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尚需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102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严佳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职工董事(以下简称“新任职工董事”)。待《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其中包括职工董事之设置)经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严佳女士将与该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新任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包括职工董事)任期为三年(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满六年应当退任的除外)。 新任职工董事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 附件:新任职工董事简历 严佳女士,1980年9月生,现任本公司联席首席财务官、总裁助理、总会计师、创新药事业部首席财务官,并于本公司若干控股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职务。严佳女士于2002年9月至2008年12月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于2009年3月首次加入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于2009年3月至2017年5月期间历任本公司财务审计副总监、财务审计总监、财务部副总经理兼会计总监;于2017年6月至2019年4月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母婴与家庭产业集团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于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任百合佳缘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从新三板摘牌,原股票代码:834214)董事、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于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任复星高科技母婴与家庭产业集团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于2020年8月重新加入本集团,于2020年8月至2022年6月期间历任本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兼会计总监、财务分析总监、副首席财务官,于2022年6月起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联席首席财务官、总裁助理,于2025年1月起任本公司创新药事业部首席财务官。此外,严佳女士于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任Babytree Group(已于2024年12月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退市,原股票代码:01761)非执行董事,于2021年5月至2024年3月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52)监事。严佳女士拥有南京审计学院(现为南京审计大学)审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并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 严佳女士确认,除上文披露之外,截至本公告日期(即2025年6月6日,下同),其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且并未于本公司或其任何控股子公司/单位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亦于过去三年内并无担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职位。 截至本公告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定义,严佳女士以个人名义持有本公司6,271股股份(全部为A股)。除上文所披露外,严佳女士概无于本公司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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