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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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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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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6月0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田德先生的告知函,获悉田德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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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已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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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田德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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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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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田德先生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田德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告知函》;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6月06日
  ■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6月0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立足西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生产基地布局战略以及“以金针菇和双孢菇为主,多品种协同发展”的种植品种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具体负责实施食药用菌产业园西南总部基地项目。
  2025年06月0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定名称:四川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天府菌都农业产业园
  5、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出资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用菌种植;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产品的生产、 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中草药种植(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食用菌菌种生产;食用菌菌种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8、拟实施项目情况:
  拟投资实施食药用菌产业园西南总部基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约7亿元人民币,其中项目一期投资约5亿元,采用租赁载体的方式,租赁金堂县天府菌都农业产业园三期项目载体,在原建筑基础上对部分厂房进行升级改造,重点开展冬虫夏草工厂化仿生培育项目,以及其他珍稀食药用菌的研发与种植,建设食药用菌及健康特色农产品的研发中心、智能生产车间等;项目二期投资约2亿元,拟购地50亩,主要围绕一期项目进行产业完善及配套。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旨在进一步实施公司“立足西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生产基地布局战略以及“以金针菇和双孢菇为主,多品种协同发展”的种植品种发展战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
  (二)存在的风险
  1、截至本公告日,投资标的尚未设立,其名称及相关登记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其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所涉项目相关协议双方能否如期履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项目同时受相关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政府审批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等风险;
  3、项目在未来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风险、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风险、技术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公司治理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消费者偏好以及其他风险等,存在公司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对外投资的推进情况及内外部环境变化情况,加强对投资事项的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整体战略及长远发展所做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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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协议中关于项目投资额等数据为预估数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投资协议书等协议双方能否如期履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项目同时受相关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政府审批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等风险。
  3、投资项目在未来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风险、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风险、技术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公司治理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消费者偏好以及其他风险等,存在公司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对外投资的推进情况及内外部环境变化情况,加强对投资事项的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6月0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立足西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生产基地布局战略以及“以金针菇和双孢菇为主,多品种协同发展”的种植品种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金堂县人民政府、金堂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派出机构金堂县天府菌都农业产业园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公司拟投资实施食药用菌产业园西南总部基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约7亿元人民币,其中项目一期投资约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采用租赁载体的方式,租赁金堂县天府菌都农业产业园三期项目载体,包括标准化工业厂房约10.5万m2,邻里中心建筑约5.4万m2,在原建筑基础上对部分厂房进行升级改造,重点开展冬虫夏草工厂化仿生培育项目,以及其他珍稀食药用菌的研发与种植,建设食药用菌及健康特色农产品的研发中心、智能生产车间等;项目二期投资约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0.5亿元),拟购地50亩,主要围绕一期项目进行产业完善及配套。公司拟在金堂县境内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具体负责实施项目。后续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将签署租赁协议。
  2025年06月0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等以及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后续事宜。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金堂县人民政府,隶属四川省成都市;
  公司与金堂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2、金堂县天府菌都农业产业园管委会,隶属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系金堂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为金堂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补充协议签署主体,系项目一期租赁标的载体所在园区主管部门。
  性质:机关单位
  住址:金堂县竹篙镇竹富路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121MB1E56041W
  3、成都中菌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1MAC7H9G047
  法定代表人:石佳玉
  注册资本:34,897.1983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2月02日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家镇阳河街社区旭日路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智能农业管理;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物联网应用服务;食用菌种植;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食用菌菌种生产;食用菌菌种经营;食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农药零售;农药批发;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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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中菌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金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成都中菌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金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成都中菌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协议主要内容
  2025年06月06日,公司与金堂县人民政府、金堂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派出机构金堂县天府菌都农业产业园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金堂县人民政府
  乙方: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在金堂县境内投资项目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1、项目名称:食药用菌产业园西南总部基地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项目投资总额约7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实施,其中项目一期投资约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采用租赁载体的方式,租赁金堂县天府菌都农业产业园三期项目载体,包括标准化工业厂房约10.5万m2,邻里中心建筑约5.4万m2(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由乙方设立的项目公司,按程序租赁甲方区域内建设的项目载体),在原建筑基础上对部分厂房进行升级改造,重点开展冬虫夏草工厂化仿生培育项目,以及其他珍稀食药用菌的研发与种植,建设食药用菌及健康特色农产品的研发中心、智能生产车间;项目二期投资约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0.5亿元),拟购地50亩,主要围绕一期项目进行产业完善及配套。
  3、本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乙方承诺在金堂县境内完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或绝对控股项目公司注册。在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后,由项目公司经营本协议项目,承接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全部责任、权利和义务。
  4、乙方承诺在项目载体交付之日起,严格按照约定履行项目投资、经济社会贡献等相关责任义务,在乙方违反约定义务或未达到相关指标时,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督促预警、补偿损失、调整或取消扶持政策等方式平衡双方权益。
  5、乙方应当如实、准确、及时、全面向甲方介绍项目情况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佐证资料,甲方依法通过挂牌方式出让项目拟选址地块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该项目地块净地约50亩(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实际测量数据为准),用于项目建设(项目用地位于金堂县竹篙镇)。若乙方依法取得该地块后,土地使用年限为20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载的起止时限为准,本协议约定地块的性质为国有工业建设用地。
  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后,尽快完成拆迁、征地工作,按照程序通过挂牌出让。乙方依法对挂牌土地进行摘牌,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甲方按照出让约定交付土地,并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6、甲方主要权利义务: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工商注册、纳税申报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并监督一切行政收费行为。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生产和经营。甲方积极协助项目公司争取国家、省、市、县其他相关优惠政策。若有重复,按就高原则执行,同一类型政策,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建项目的工商登记、规划、设计、建设等进行审查、监督和指导。若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处罚。
  7、乙方主要权利义务:乙方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后,方可装修建设。乙方建设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环保等要求。
  乙方在其项目载体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和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否则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做到照章纳税、守法经营,做到不以任何方式将甲方提供的项目载体转移给他人占有使用;同时,服从甲方正常的调度和管理,积极配合做好统计工作。
  乙方承诺在金堂县的实际经营年限不少于15年(自项目正式投产之日起算,项目承诺经营年限与租赁年限保持一致)。在此期限内,乙方保证项目公司工商注册地(包含主要办公和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地)和税收解缴关系不得撤离金堂县,经甲方书面同意或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及项目公司提前撤离的情形除外。
  8、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诺,将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权利义务,若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9、协议的修改、变更、解除:因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或上级政策调整,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本协议条款无法实现,双方可协商修改本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0、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指定的派出机构与乙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协议解除则其组成部分均与本协议一同解除。
  (二)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金堂县天府菌都农业产业园管委会
  乙方: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金堂县人民政府与乙方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金堂县人民政府指定金堂县天府菌都农业产业园管委会作为本补充协议甲方与乙方就投资项目投建和运营具体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提供项目载体区域内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接口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边界(具体位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甲方负责协调项目载体出租方将15,000KVA容量、双回路双电源供电线路接至用电红线处,双回路线路的所有费用,包括架设线路的费用、占地补偿费和需向供电部门缴纳的费用,均由项目载体出租方承担。乙方按照政策申请享受农业电价。
  甲方负责协调将符合项目用气需求的天然气的管道铺设至厂区用地红线处,并协调乙方按照政策享受优惠气价。如果将来园区具备接入蒸汽条件,甲方给予优先接入蒸汽供应支持,并协调接入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边界(具体位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协助乙方申报和争取各项天然气和蒸汽优惠扶持政策。
  自乙方租赁项目载体之日起,若达到项目经济贡献和项目社会贡献及本补充协议乙方义务的约定,甲方协调载体出租方给予乙方租金扶持。
  2、甲方对乙方项目投资总额、项目经济贡献情况,按年度进行综合核算认定。2026一2030年期间,如乙方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项目经济贡献相关要求,首年给予乙方预警约谈;连续两年未达到的,乙方以租金形式补足相应损失(具体租金补足方式由载体出租协议另行约定),并保留协调载体出租方单方面收回已出租载体权利;连续三年未达到的,甲方保留协调载体出租方单方面收回已出租载体权利,并向乙方要求退回已享受的相关政策对应的资金,包括不限于免租政策、产业扶持政策等。2031年起,若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经济贡献和项目社会贡献,乙方应当补足未达到年税收贡献部分。
  3、乙方承诺,落地科研研发人员不少于70人,为金堂县提供不少于1,500个就业岗位,带动及提供不少于3,000个就业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使用当地劳动力,优先选择与县属国有企业在劳务派遣、农产品供应、绿色能源供应等领域开展合作。
  乙方承诺,2026年~2030年,逐年按计划完成投资总额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亿元);同时承诺完成一定金额的税收贡献。结合甲方每年对相应指标完成认定情况,如认定相应年度指标数值未达到上述约定的,首年未达到的,乙方应积极优化提升自身经营水平;连续两年未达到的,乙方应以租金方式补足(具体租金补足方式由载体出租协议另行约定);连续三年未达到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已租赁载体退还工作,并补足相应损失。
  在金堂县境内完成销售、物流等公司的注册。
  (三)拟签署租赁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人):成都中菌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四川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金堂县天府菌都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三期物业(含标准化工业厂房、邻里中心)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1、甲方将位于金堂县天府菌都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三期物业中的标准化工业厂房1-10栋(约105,200平方米)、邻里中心整体(约53,900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建筑面积为159,100平方米(最终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
  2、本租赁物使用功能为农产品、食药用菌(冬虫夏草)的研发、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等,以及产业园区科研、办公配套服务,其经营范围和运作模式必须符合金堂县天府菌都农业产业园区规划要求和规定。乙方无权转变使用功能,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变,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限为15年,即从2025年7月1日起至2040年6月 30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需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6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本租赁合同签订后,在乙方缴清履约保证金并完成各项相关手续后,租赁房屋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饰等物品,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签署《租赁交接验收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与租赁房屋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5、房屋交付时,乙方应到现场与甲方办理该房屋的移交手续,签署书面确认书。交付时,如乙方对房屋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正式来函提出。如5个工作日期满,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无异议。乙方同意按出租资产设备设施和物品的现状承租。房屋交付时,厂区所有围墙甲方负责修建完毕。
  6、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合计为1,485万元(具体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租金采取预支付原则,每半年支付一次。履约保证金为300万元。
  7、履约保证金可用于抵扣乙方欠付的租金、水电气费等各项费用,以及因乙方违约或造成甲方损失而产生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等。甲方有权在前述费用产生欠付后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乙方应在履约保证金扣除后15日内补足扣减部分,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补足履约保证金,乙方每日支付总额保证金的0.05%承担违约金。
  8、免租期限。2026年1月1日之前为项目筹备期,免租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共计60个月。
  免租期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考核:按照项目投资总额、项目经济贡献基本要求,由甲方根据金堂县天府菌都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对乙方项目运行认定情况,持续开展合作。
  9、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和解除时(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提前终止或解除为例外情形),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30日内。
  10、因任何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1、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解决不成,任意一方有权向出租场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和保全担保费)由败诉方承担。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旨在进一步实施公司“立足西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生产基地布局战略以及“以金针菇和双孢菇为主,多品种协同发展”的种植品种发展战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
  (二)存在的风险
  1、协议中关于项目投资额等数据为预估数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投资协议书等协议双方能否如期履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项目同时受相关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政府审批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等风险;
  3、投资项目在未来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风险、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风险、技术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公司治理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消费者偏好以及其他风险等,存在公司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对外投资的推进情况及内外部环境变化,加强对投资事项的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分阶段投入,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项目投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6月06日
  ■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06月0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博书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06月0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等以及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后续事宜。
  《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设立四川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项目投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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