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37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流通股,数量为134,770,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情况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4号),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770,88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3.71元/股,于2024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限售期为自前述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02,500,000股增加至1,237,270,889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1,237,270,88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47,345,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4,770,88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10.89%,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13名发行对象已做出如下承诺:“参与认购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限售安排。”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4,770,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9%。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3名,共对应187个证券账户。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的要求;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