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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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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3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九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为七家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担保余额额度可根据需要在相同资产负债率范围(70%以上或以下)的子公司间进行调剂。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在具体担保发生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计年度担保额度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中远海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同意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分期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中远海能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股东大会资料筹备具体情况确定前述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及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33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及简介:
  ■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在得到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简称“本担保年度”)为七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本次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本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如下:
  币种:美元单位:亿元
  ■
  3.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5.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部分子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况
  为降低本公司七家全资子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融资速度和效率,经本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并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本公司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间在授权额度内提供下述担保:
  由本公司为中发香港、新加坡海能、寰宇船务、海南海能、大连海能、上海能化、香港能化提供融资性担保,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具体如下:
  ■
  由于上述预计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同时,被担保方寰宇船务、香港能化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担保额度预计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
  在本担保年度的预计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可根据实际需求调剂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同样超过70%的子公司处获得调剂额度,即担保余额的调剂需分别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或以下的子公司各自范围内进行。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被担保方基本信息及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七家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每笔担保的方式、类型、期限和金额等事项将依据担保协议确定,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类型、期限和金额等事项。本公司将在每笔担保业务具体发生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被担保对象中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但相关方现有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偿债风险。
  本次担保是为了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方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并同意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约为2.65亿美元及450万欧元(合计约人民币19.4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5.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4.79亿美元(合计约人民币34.44亿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约为4.78亿美元(合计约人民币34.3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9.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币种:人民币单位:亿元
  ■
  (就本公告而言,美元金额乃按1.00美元兑人民币7.1865元之汇率换算为人民币,反之亦然;及欧元金额乃按1.00欧元兑人民币8.2045元之汇率换算为人民币,反之亦然。所采用之有关汇率(如适用)仅作说明用途,并不表示任何金额曾经、可能已经或将会按此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或是否会兑换。)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3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注册发行总额: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 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2年8月获准人民币50亿元中期票据注册,截止2024年8月末前述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已经届满、额度已失效。为了保持公司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和延续性,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筹措中长期资金,不断优化融资结构、降控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新一期中期票据,注册总额与前一期保持一致(即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规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三)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时间: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择机分期发行;
  (五)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六)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七)担保安排:担保及其他信用增进安排将根据本公司当时的实际需要及情况而依法适用;
  (八)资金用途:所得款项将用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开展的企业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并购重组等;
  (九)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相关决议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顺利注册及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公司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产品期限、产品利率、发行安排、担保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所得款资金用途、上市流通等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注册发行的中介机构,协助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申报、注册发行等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上市流通、还本付息、受托管理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流通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三)办理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四)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
  (五)其他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必要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注册及实际发行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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