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5年6月6日起新增委托中国农业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基金业务开通情况 ■ 注:1、本公司新增委托中国农业银行销售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上表仅就基金本身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和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进行说明,投资者能否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张伟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三、相关业务说明 1、上述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25年6月5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ETF基金除外)持有的“海光信息”(股票代码:688041)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对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持有的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该ETF基金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该ETF基金持有的“海光信息”(股票代码:688041)采用“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并按此调整因素进行该联接基金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关于景顺长城景颐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景颐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景颐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5年6月4日,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IGWfund 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基金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