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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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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德寿险”)、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富德金控”)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广汇集团于2025年5月16日与富德寿险、富德金控分别签署了《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638,561,096股、337,796,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9.83%、5.20%,分别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富德寿险、富德金控;本次股份转让数量合计976,357,1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045号公告)
  二、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目前收到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了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所涉及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后续广汇集团、富德寿险及富德金控均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承诺履行款项支付、权责义务等约定,与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告一致,未有其它另行安排事项的情形。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转让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相关主体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各方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有关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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