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同时,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有关“审计委员会”表述调整为“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进行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应修订的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上述变更事项的具体手续。本次变更事项和相关《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调整情况 近日,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章苏阳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章苏阳先生自2019年6月1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任期将于2025年6月10日届满且连任时间达到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章苏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鉴于章苏阳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导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章苏阳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 章苏阳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身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章苏阳先生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尽职的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作的杰出贡献予以高度评价,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靳海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拟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靳海明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调整人员以黑色加粗字体体现): ■ 靳海明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三、关于独立董事自愿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声明 公司收到靳海明先生的书面声明:靳海明先生自愿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同时保证放弃独立董事津贴将不影响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正常履职,不影响其今后在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内的正常履职,也不影响其因不当履职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靳海明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将根据靳海明先生本人的声明,不为其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靳海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简历 靳海明先生,出生于1969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冶金物理专业。曾任渤海证券研究所有色金属行业公司部经理、北京安泰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等职务,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秘书长。靳海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4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33号4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4日 至2025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书面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16:30前 2、登记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33号 3、登记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采用书面回复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33号 邮编:200949 电话:021-56766307 传真:021-56766338 邮箱:ir601968@baosteel.com 联系人:王逸凡、赵唯薇 (二)参会注意事项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