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注: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 注:2025年4月30日,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减持后占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9%。 2025年6月3日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元基金”)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 安元基金自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6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868,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安元基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11.02%减少至10.02%。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元基金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