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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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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申请授信进展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申请授信进展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已有贷款、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署了《总授信融资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2,000万元的最高融资额度(其中非专项授信额度5,000万元),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同时,建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控股”)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银行向公司提供的5,000万元非专项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该担保事项不收取担保费用、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建华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先生与其父亲许景新先生共同控制的其他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建华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事项属于接受关联方的无偿担保,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上述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上述授信前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本次授信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累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7,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10月17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4M02
  4、法定代表人:盛家方
  5、注册资本:85,760.0407万元
  6、经营范围:汽车用收录(放)音机、车载CD、车载VCD、车载DVD(含GPS)液晶显示屏一体机、车载智能终端、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及软硬件、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云计算软硬件、物联网智能设备的研发和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开发、咨询;投资兴办实业。(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汽车用收录(放)音机、车载CD、车载VCD、车载DVD(含GPS)液晶显示屏一体机、车载智能终端、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及软硬件、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云计算软硬件、物联网智能设备的生产。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330,383,530.32元,总负债102,085,666.59元,净资产1,228,297,863.73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79,804.24元,净利润-17,954,978.65元。(以上为母公司单体数据)
  8、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金额为7,5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本次担保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是建华控股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且未收取担保费用,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支持,降低了公司融资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年初至4月底,公司向关联方建华控股(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商品、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818.97万元,接受关联方建华控股(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商品、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151.94万元,前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970.91万元。
  2025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方建华控股(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7,500万元。关联方建华控股(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各项借款事宜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34,357.7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37%。其中:(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9,357.76万元;(2)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母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5,000.00万元;(3)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00万元;(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授信进展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商银行深圳上步支行签署的《总授信融资合同》
  2、建华控股与工商银行深圳上步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第五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6月05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已有贷款、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向关联方申请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签署了《授信额度合同》,公司向高新投小额贷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最高融资额度,年利率3.9%,期限1年。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旗”)与高新投小额贷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公司向其申请的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担保”)为公司上述申请授信事项提供保证担保,年担保费率1%,即担保费用10万元。
  上海三旗作为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履行上海三旗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高新投小额贷、高新投融资担保是公司股东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高新投小额贷、高新投融资担保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述授信及担保合同内容,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以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交易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6条规定的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上述授信前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7,000万元,本次授信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累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8,000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贷款方
  1、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016961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19,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曾珲
  6、成立日期:2014年5月13日
  7、经营期限:2014年5月13日至2034年5月13日
  8、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楼10-25单元
  9、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10、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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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高新投小额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主营业务发展正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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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担保方
  1、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樊庆峰
  6、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7、经营期限:2011年4月1日至2031年4月1日
  8、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2402
  9、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非融资担保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股权结构
  ■
  11、高新投融资担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主营业务发展正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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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相关合同主要内容
  (一)借款合同
  1、贷款方: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借款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与期限:借款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1年,借款起始日自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准。
  4、借款用途:用于公司补充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5、借款利率:年利率3.9%。
  (二)担保协议书
  1、担保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范围:被担保方与贷款方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包括该合同后续补充协议、项下单笔业务合同等)。
  4、担保费率:年费率1%。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项目融资成本资助方案及标准,本次关联贷款实际融资成本预计可享受深圳市南山区50%比例的资助。最终资助比例需按照深圳市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项目申报通知为准。
  公司多方考察、比较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方式及成本,参考现有市场情况和政策情况,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相对公允,符合市场公平交易原则,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公司与高新投小额贷、高新投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六、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法人高新投小额贷、高新投融资担保(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暂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授信以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
  2、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的《单项借款合同》
  3、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的《担保协议书》
  4、上海三旗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5、《第五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6、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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