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朱新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上述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30日,朱新爱女士减持股份1,387,300股,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9.25%减少至8.92%,权益变动触及9%刻度线。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新爱女士累计减持股份3,287,300股。 ■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朱新爱女士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徕木股份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