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蔡守平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2,228,9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59%。本次司法冻结股份42,228,99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59%。本次冻结起始日期为2025年6月3日,冻结终止日为2028年6月2日。 ● 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蔡守平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2025年6月4日,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吉01执119号之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5司冻0603-1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标记基本情况 ■ 二、其他说明事项及对公司的影响 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蔡守平先生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