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3日17:00止。2025年6月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5年4月30日)登记在册的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可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20,711,123.73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40,763,793.50份的50.81%,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20,711,123.73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6月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即基金管理人持续运作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现有规定持续运作。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 ■ ■ ■ 关于国泰中证A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国泰中证A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59226)自2025年6月5日起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届时投资者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列表 ■ 二、新增一级交易商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1、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客服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客服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三、本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5-20层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国泰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此处基金主代码指二级市场交易代码,本基金场内简称为“创业板新能源ETF国泰”。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3.1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或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及其不时更新,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和调整,目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2)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或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或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人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3 申购和赎回费用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4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正常情况下,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受理的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可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以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组合证券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与组合证券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生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相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更,则按最新规则办理,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进行更新。 (4)基金管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4、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一级交易商)包括: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予以公告。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5年6月10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5年5月8日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上的《国泰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国泰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国泰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5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5年6月5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88-86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6月5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某销售机构持有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任一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基金份额为1.00份。如投资者在单一销售机构持有单只基金份额的份额余额低于规定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转换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三、转换费用计算 1、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3、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国泰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在基金收益评价日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