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5-028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线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人董事长程宝洪先生(Mr. CHENG BAOHONG)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亦对《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同意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部分子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5-030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的变更情况 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由“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10层01室”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小月河东畔路16号院2号楼地上12层1201号房屋”。 二、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亦对《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对比版,因删减、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除前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四、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制度1-7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附件: 修订对比版 ■ ■ ■ ■ ■ ■ ■ ■ ■ ■ ■ ■ ■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5-029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3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线上通讯会议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元军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经逐项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推进,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5-031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7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2,42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648.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31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