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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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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临-2025-34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主持人:郭煜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77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68,566,36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798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3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7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68,526,36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794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邱为碧先生、陈龙先生、韦麟福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周赛、张辰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临-2025-35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公司于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出席会议董事应到5名,实到5名,分别为邱为碧、陈龙、韦麟福、刘卫、吴良卫。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选举邱为碧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36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调整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及各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组成人员:刘卫女士(独立董事)、吴良卫先生(独立董事)、韦麟福先生
  主任委员:刘卫女士(独立董事)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组成人员:刘卫女士(独立董事)、吴良卫先生(独立董事)、邱为碧先生
  主任委员:刘卫女士(独立董事)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组成人员:吴良卫先生(独立董事)、刘卫女士(独立董事)、陈龙先生
  主任委员:吴良卫先生(独立董事)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组成人员:陈龙先生、韦麟福先生、吴良卫先生(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陈龙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江苏省江阴市滨江开发区定山路10号”变更为“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东路2号海澜财富中心41层4106室”,并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予以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负责向行政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最终以行政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职期限在本次修订章程生效实施后自动到期,公司将不设监事、监事会,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职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37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38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39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临-2025-38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3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4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余人
  (7)、业务规模: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39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6,806.15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7,694.34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3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2)20名从业人员近3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阳鑫,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及发债公司审计报告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琳,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及2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2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林女士,2017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数家公司提供过新三板年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23年6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欧阳鑫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 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审亚太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审亚太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审亚太(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临-2025-37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江苏省江阴市滨江开发区定山路10号”变更为“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东路2号海澜财富中心41层4106室”。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治理结构调整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予以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负责向行政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最终以行政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职期限在本次修订章程生效实施后自动到期,公司将不设监事、监事会,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职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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