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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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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增加对关联项目公司的担保预计,符合项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项目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为关联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系根据其日常经营实际需求,属于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2025年关联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关联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项目运营需要,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关联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促使其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64,500.6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54%。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总余额5,437.9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3%,是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9号侨银总部大厦六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4、5、6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上述议案 7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2、3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同时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6月19日9:00-11:30及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6月19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bu@gzqiaoyin.com)。
  (三)现场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9号侨银总部大厦,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睿希
  电话:020-22283188
  传真:020-22283168
  电子邮箱:zhengquanbu@gzqiaoyin.com
  (五)其他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3;
  2、投票简称:侨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包含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截至2025年3月31日,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内的募集资金项目为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0.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10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3日到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验字GD一094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4年10月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6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1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7,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21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为募集资金使用期间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于2024年将节余募集资金71,483.65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全部转出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0月,公司已将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全部注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受环卫设备购置的账期、款项支付周期和接收验收车辆时长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无其他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是偿还银行贷款本身不产生收入,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归还部分银行借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支持,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产生的理财收益,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净额,再减去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净收益,该部分也已投入募投项目。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上表承诺效益是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投资进度以及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对预期效益进行折算后的金额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4日,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下简称“发行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即2024年9月14日至2025年9月13日。
  二、本次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为保证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9月13日。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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