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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租赁土地及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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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租赁土地及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为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储、输变电及附属)项目(以下简称“源网荷储项目”),该项目投资已经公司2025年3月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拟在已租赁6000亩土地的基础上,继续以租赁方式取得所需临时用地使用权3500亩、拟以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形式取得土地所有权351亩,具体租赁及竞拍事宜将按照源网荷储项目总体进度及政府有关部门安排开展,具体面积最终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红线图和实测面积为准。 (二)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租赁土地及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风光储部分)土地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翔福新能源签署土地租赁合同,用地面积约为6000亩,土地租赁费用(25年)计6,000万元(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计算为准)。鉴于前述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基于审慎考虑,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人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出租人为商都县土地储备中心,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拟购买土地的地块编号、坐落、面积、使用年限等具体信息,将以公开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及政府土地出让合同有关内容为准;拟租土地的具体坐落、面积、租赁期限等情况以租赁协议为准。 四、本次竞拍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租赁土地、竞拍土地计划用于翔福新能源的源网荷储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租赁及国有土地出让程序,具体交易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如有新的进展和变化,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和8月与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签署了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借款期限将分别于2025年7月、8月到期。为继续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足够的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支持,旭阳控股同意原协议的6亿元借款额度延期,同时新增3亿元借款额度,均未设定担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对手方是控股股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3.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已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方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4号楼;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42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杨雪岗;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7.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7.08亿元,净资产47.41亿元,收入47.61亿元,净利润1.62亿元; 8.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9.旭阳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最高借款本金额度为人民币90,000万元。 2.借款额度使用期限:原协议到期后,相应的借款期限均将自动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本次新增30,000万元借款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6月5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在该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借款额度,但在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借款本金总额不得超过该借款额度。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到达公司账户之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但任何一笔借款的还款日最迟不得晚于本协议项下借款额度使用期限的终止日。 3.借款用途:日常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对外投资并购。 4.借款利率:年利率5.65%,每一笔借款的利息自借款到达公司账户之日起至实际清偿该笔借款之日止,按日计息,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四、交易定价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 向控股股东借款有利于保持公司现金流稳定,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充足资金。就公司向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事宜,董事会认为,借款利率参考了公司同期融资成本,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旭阳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788万元,其中借款本息合计10,381万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位。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0.43%;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已签署的《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本公司拟为该合同对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于2025年6月4日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该函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省际通道东工业园区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日 5.法定代表人:牛建波 6.注册资本:60,000万元 7.主营业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与销售 8.股东: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83,468.69万元,净资产13,151.16万元,营业收入41,298.67万元,净利润-640.50万元;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0.信用状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范围:货款、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利息、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或仲裁费)、合理且必要的律师代理费等。 (二)保证方式及期间:本公司为主债务人履行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人自接到贵公司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权对书面通知书内容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后,保证人应按照贵公司通知的金额、方式直接向贵公司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前述书面通知书应满足以下条件: 1.书面通知书到达的日期在本担保函的有效期内; 2.书面通知书载明贵公司享有债权对应的合同条款之权利; 3.书面通知书由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翔福新能源提供履约担保,能够增强其对外业务合作的信用,有利于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风光储、输变电及附属)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顺利推进,该公司目前总体经营状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及时了解其经营和财务状况,可有效地控制可能出现的担保风险,未要求该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5.80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4.2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公司后续将努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保证公司安全平稳运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翔福新能源所属上市公司的有权机构同意后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生效,但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3.合同的顺利履行能够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风光储、输变电及附属)项目的建设工作。 一、合同签署概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风光储、输变电及附属)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商经招标遴选后,确定为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双方已于2025年6月4日签订了《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该合同于6月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后已生效,合同总价暂估4.8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7.5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28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锋; 主营业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工程施工、冶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开元路21号;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发包人: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内容及规模: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风光装机容量共计28.3万千瓦、储能配置、升压站、降压站及配套运营管理中心、集电线路、外输线路等附属设施。 3.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除发包人采购的其他设备及全部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完成竣工通电验收及并网调试等所有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内容。同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4.合同价款:暂估4.8亿元(含税),工程最终造价以合同约定计价原则和现场签证等费用合计为基础并经发包人监察审计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 5.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电力接入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6.主合同签订30日内,发包人提供公司对该合同的无条件全额担保。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发包人所属上市公司的有权机构同意后生效。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同生效后,能够顺利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风光储、输变电及附属)项目建设工作。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期间,可能存在受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全部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2025年6月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同意确定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为翔福新能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风光储、输变电及附属)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商,双方于6月4日签署了《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该合同于6月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后已生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5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巩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签订《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为翔福新能源已签署的《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三)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5月和8月与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借款期限将分别于2025年7月、8月到期。为继续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足够的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支持,旭阳控股同意原协议的6亿元借款额度延期,同时新增3亿元借款额度,均未设定担保。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监事巩固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租赁土地及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翔福新能源为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拟以租赁方式取得所需临时用地使用权3500亩、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形式取得土地所有权351亩(具体面积最终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红线图和实测面积为准),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租赁土地及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5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英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签订《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为翔福新能源已签署的《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三)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5月和8月与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借款期限将分别于2025年7月、8月到期。为继续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足够的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支持,旭阳控股同意原协议的6亿元借款额度延期,同时新增3亿元借款额度,均未设定担保。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租赁土地及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翔福新能源为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拟在已租赁6000亩土地的基础上,继续以租赁方式取得所需临时用地使用权3500亩、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形式取得土地所有权351亩(具体面积最终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红线图和实测面积为准),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租赁土地及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基于审慎考虑,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下午15:0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上述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18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04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4月19日、4月30日、6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披露文件。 (三)提案《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案5.00)、《关于公司2025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案10.00)、《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案12.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提案《关于2025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提案6.0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提案11.00)为特别决议议案。 (四)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以上信函和传真请在2025年6月20日下午17时前送达公司资本市场部。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2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资本市场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04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100070。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722821,联系传真:010-63722131 电子邮箱:bhny_2018@126.com,联系人:侯旭志、刘 畅 (五)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计下午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情况 ■ 备注:1.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95; 投票简称:滨能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6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下午15:00。 (二)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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