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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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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5-028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6月3日9:00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人员及部分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子敬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号:临2025-029)。
  二、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临2025-030)。
  议案一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5-029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计客户13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春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在节卡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珊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钱江摩托、绿地控股、龙腾光电、安硕信息、洪通燃气、海峡创新、交大昂立、延华智能、昂立教育、南纺股份、曼恩斯特、力合科技等多家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业务收费情况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允合理地确定的。
  2024年度公司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80.00万元(含增值税),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00万元(含增值税)。
  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00万元(含增值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80.00万元(含增值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00万元(含增值税)。与上期相比,2025年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在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大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大信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025年5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大信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客观、公允地独立进行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0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4日
  至2025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4-15经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临时公告。议案16经公司2025年6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6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2、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三路189号金融证券部。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一17:00,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融证券部
  联系电话:022-58585662
  传真:022-58585653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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