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1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江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董事会秘书汤鸿雁女士出席会议;除副总经理蔡彬先生因公出差请假外,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均已获得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袁晟、楼晴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恒林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