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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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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28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否决议案和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本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新强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61人,代表股份327,985,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4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41,025,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0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5人,代表股份86,959,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6人,代表股份136,346,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9,386,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5人,代表股份86,959,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5%。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参加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此外,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468,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76%;反对1,12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5%;弃权389,9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82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78%;反对1,12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62%;弃权389,9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吴俊超、曾雨竹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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