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7,51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97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5年6月5日。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7,51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97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3年3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66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 (三)2023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四)公司于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11日在公司广域网上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详见公司2023年3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全权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 (六)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于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1月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详见公司2023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八)2025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一)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二)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7,51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971%。具体如下: (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3%。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之日即上市日为2023年5月30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5月29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及238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357,51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971%。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238人。 3、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6月5日。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原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244名激励对象中累计5人已于第一个限售期内因离职等原因失去激励资格,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表数据剔除了上述5名人员。 2.上表中合计238人,不包括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的1人相关数据。 3.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5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