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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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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5-46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3日(星期二)以非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杨东升先生、孙雷先生、陆川先生、邵丹蕾女士、夏泳泳先生、田宇先生、耿成轩女士、况世道先生、杨林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6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年薪兑现方案
  关联董事陆川先生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后,8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5-45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在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5月31日,基于本次回购股份并用于注销正处于债权人通知期等原因,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5-4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8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8,910,81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3%,最高成交价为9.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0元/股,成交总额为2,699,797,210.2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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