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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5-031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分红外,本次公司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如发生变动,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将以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02,116,3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高尔夫路凤凰创新园 咨询电话:0575-8431368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5-030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 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股东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致圣量化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德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泰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致圣量化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德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泰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45,104,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6号)同意,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致圣量化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致圣量化2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130,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公司向特定对象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德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德来1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76,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公司向特定对象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泰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来1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213,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 致圣量化2号、德来1号、泰来1号为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德圣”)所管理的基金,合计持有67,200,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于2024年3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于2024年9月4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近日,公司收到泰德圣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5月29日致圣量化2号、德来1号、泰来1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变动公司股份13,185,100股,前述权益变动股份均来源于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截至2025年5月29日,致圣量化2号、德来1号、泰来1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104,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触及1%的整数倍,且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2、致圣量化2号、德来1号、泰来1号所持有公司股份系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致圣量化2号、德来1号、泰来1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104,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4、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泰德圣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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