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5-02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天津博迈科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滨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开发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总计11.5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 公司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天津博迈科提供的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合计为2.68亿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新增担保,下同),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天津博迈科提供的项目履约担保(项目履约担保中涉及美元的金额是按照2025年5月28日汇率1美元兑换7.1894元人民币计算,下同)总额合计为27.3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91%。 ● 本次新增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的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所需,公司与渤海银行滨海分行、建设银行开发分行、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的相关合同,为天津博迈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先后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资管”)2025年度拟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总额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 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90677245U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6日 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53号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53号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9年7月16日至2029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金属结构制造;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天津博迈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新增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渤海银行滨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协议》 ■ (二)公司与建设银行开发分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 (三)公司与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四)公司与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四、新增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向银行申请总计11.5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系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六、累计实际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5-02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滨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河支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宁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总计13.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 全资子公司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博迈科实际为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合计为3.44亿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新增担保,下同),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66%。 ● 本次新增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进行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与渤海银行滨海分行、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宁河支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的相关合同,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239661863L 成立日期:2002年8月15日 注册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28,171.9277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2年8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开采设备、石油石化设备、采矿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新能源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机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调试;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钢结构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压力容器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展销;自有房屋租赁;代办保税货物仓储;自营及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新增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天津博迈科与渤海银行滨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协议》 ■ (二)天津博迈科与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三)天津博迈科与天津银行宁河支行签署的《最高额银行承兑汇票保证合同》 ■ (四)天津博迈科与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四、新增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13.2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全资子公司实际为公司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实际为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合计为3.4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66%。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