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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及良好绩效”、“基本达标绩效”、“改进绩效”、“不合格绩效”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 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成触发值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蒋守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2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2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0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0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7,114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已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40人变更为114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实际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8万股变更为35.2886万股;合计作废失效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070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已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1人变更为75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实际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5815万股变更为4.9745万股。 (8)2025年0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向140名激励对象以44.67元/股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8万股,于2023年4月21日向81名激励对象以56.75元/股的价格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0.5815万股,具体如下: ■ 注:剩余1.4185万股限制性股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12个月内未授出,该部分权益已作废失效。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作废情况: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070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已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1人变更为75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实际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5815万股变更为4.9745万股。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103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已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5人变更为69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实际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5,275股变更为123,172股。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调整情况:鉴于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年中以及2024年各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故公司对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由56.75元/股调整为18.99元/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9,745调整为145,275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23,172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业绩考核层面和个人考核层面情况,以及相关激励对象情况均符合《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1日,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1日。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23,172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4月21日。 (二)归属数量:123,172股。 (三)归属人数:69人。 (四)授予价格:18.99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1、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已根据公司各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情况进行了除权除息调整; 2、上述表格已剔除本次激励计划离职人员的授予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69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价格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上述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已进入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文件 1、《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39,584股 ● 归属股票来源: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4.5519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551.5285万股的0.46%。 (3)授予价格:23.19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以23.19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72人,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评价标准分为“优秀及良好绩效”、“基本达标绩效”、“改进绩效”、“不合格绩效”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 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成触发值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蒋守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3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46.32元/股调整为33.09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34.5519万股调整为48.3727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由8.638万股调整为12.0932万股;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授予11.406万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0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向72名激励对象以46.32元/股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4.5519万股,于2024年10月16日向15名激励对象以43.10元/股的价格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1.406万股,具体如下: ■ 注1:根据《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首次授予数量需由34.5519万股调整为48.3727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数量需由8.638万股调整为12.0932万股。 注2:剩余0.6872万股限制性股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12个月内未授出,该部分权益已作废失效。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调整情况: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故公司对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由46.32元/股调整为33.09元/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5,519调整为483,727股。 鉴于公司2024年年中以及2024年各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故公司对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由33.09元/股调整为23.19元/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83,727调整为677,218股。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作废情况: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421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已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2人变更为60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实际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7,218股变更为574,797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9,584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业绩考核层面和个人考核层面情况,以及相关激励对象情况均符合《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3月29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27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9,584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3月29日。 (二)归属数量:139,584股。 (三)归属人数:60人。 (四)授予价格:23.19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1、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已根据公司各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情况进行了除权除息调整; 2、上述表格已剔除本次激励计划离职人员的授予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60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价格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上述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已进入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文件 1、《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董事会共有6名董事,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均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对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关调整。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23,541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23,172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9,584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帮助公司部分员工减轻租房压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公司)为部分员工租赁公租房提供担保,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每笔担保的具体期限为公司(分公司)与公租房提供单位签订相关合同之日起一年。同时,公司授权分公司作为协议主体签署员工租赁公租房的相关合同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6月16日15: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需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陈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对应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权益数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调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公司层业绩考核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目标等原因,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激励对象离职以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优秀及良好绩效”而不能完全归属等原因,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23,541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23,172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9,584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员工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该部分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为公司该部分员工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万。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24年末,公司为员工提供担保金额为17.9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帮助公司该部分员工减轻租房压力,公司(分公司)拟为该部分员工租赁公租房提供担保,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每笔担保的具体期限为公司(分公司)与公租房提供单位签订相关合同之日起一年。同时,公司授权分公司作为协议主体签署该部分员工租赁公租房的相关合同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分公司)拟为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提供担保。前述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具体的担保对象,根据公司员工申请,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评估后,提交总经理批准后确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员工租赁公租房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具体担保内容如下: 出租方(甲方):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公司员工 担保方(丙方):公司(分公司) 1、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同意小区、户型变更等的,无需再次征得丙方同意,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丙方仍对变更后的房屋租赁行为承担本合同所列担保责任; 2、本合同租赁期满后,若乙方未发生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乙方和甲方共同检验该房屋。乙方将处于良好状态(自然损耗除外)的物业、家具和设施等交还甲方、并按照本合同条款结清所有应付款项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保证金的剩余部分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如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乙方按照本合同条款所有应付款项,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补足。乙方在收到甲方补足通知后7天内不予补足的,甲方可从乙方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账户等政策可动用账户中代为扣除。如甲方代为扣除不足的,不足部分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由丙方在15天内补足; 3、丙方向甲方承诺,若乙方年审合格的,乙方可无需再次征得丙方同意直接与甲方签订《续租协议》,在《续租协议》存续期间丙方仍承担本合同所列担保责任。优租房租期如因政策调整延长的,续租手续比照上述流程和原则执行。 4、丙方应对乙方在租赁合同期间产生的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分公司)为员工公租房提供担保,有利于帮助员工减轻生活压力,建立稳定的生活,有利于员工建立对公司的归属感,增强其幸福度指数,促进其更好的为公司作出贡献,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通过综合管理部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对被担保方的资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和评估,通过动态监控提供担保的员工情况,保证所有此类担保合计即期余额在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内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并要求被担保方在以其合法拥有的资产范围内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同时,公司将及时关注公司员工的生活状况和资金状况,避免违约产生。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员工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4年末,公司为员工提供担保金额为17.94万元,公司不存在其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路5005弄1号楼9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6日 至2025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6月13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30)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1号9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1号9层 联系电话:021-60791797 联系人:钱佳美 袁宜璇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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