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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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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5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限制性股票258,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4%;其授予日为2021年6月4日,回购价格为32.75元/股,共涉及激励对象18人;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限制性股票68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9%;其授予日为2022年6月8日,回购价格为20.97元/股,共涉及激励对象22人; 3、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限制性股票553,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2%;其授予日为2023年6月20日,回购价格为22.89元/股,共涉及激励对象29人; 4、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493,5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5%,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股权回购款共计35,429,185.75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激励对象69人次,其中37人注销一期限制性股票、13人注销两期限制性股票、2人注销三期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涉及激励对象共52人; 5、公司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493,543股。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147名激励对象1,057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15%,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1.49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由41.49元/股调整为39.92元/股。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47名变更为145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057万股调整为1,041万股,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4日,同意公司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1,041万股限制性股票。 5、公司本次拟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41万股,但在授予日后,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主动不认缴等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4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39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994万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3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003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23日止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13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1年6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13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96,804,800.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9,940,00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940,000.00股。 6、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7月16日。 7、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和职务调整原因对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2年4月2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9、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7,053,44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65,511,1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10、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39.92元/股调整为38.25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1、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2、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2年10月24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3、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4、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24,5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4月18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6、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38.25元/股调整为35.75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公司业绩不达标等原因对1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7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7、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公司业绩不达标等原因对1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7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8、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1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94,532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11月1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9、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75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750股进行回购注销。 21、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0,75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3月25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2、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35.75元/股调整为32.75元/股。 23、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9,904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9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23,726股,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赵文心、李国林、王金亮、江鹏分别解锁24,000股、30,000股、30,000股、24,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 24、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9,904股进行回购注销。 25、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9,904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12月13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6、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8,668股进行回购注销。 27、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8,668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199名激励对象12,63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18%,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8.14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65,511,13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由28.14元/股调整为26.47元/股。 同时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99名变更为197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2,630,000股调整为12,450,000股,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8日,同意公司向197名激励对象授予12,450,000股限制性股票。 5、公司本次拟向19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450,000股,但在授予日后,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主动不认缴,1名激励对象未全数认缴等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297,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91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2,152,500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5874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19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19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21,676,675.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12,152,5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152,500股。 6、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 7、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9、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4月18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0、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26.47元/股调整为23.97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1、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2、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2,5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11月1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3、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14、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3,25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3月25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6、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3.97元/股调整为20.97元/股。 17、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7,938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3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37,812股,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赵文心、李国林、王金亮、江鹏分别解锁24,000股、24,000股、24,000股、24,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18、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7,938股进行回购注销。 19、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17,938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12月13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0、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1、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本次计划拟授予416名激励对象1,837.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26%,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8.39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75,060,72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将由28.39元/股调整为25.89元/股。 5、公司本次拟向41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375,000股,但在授予日后,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不认缴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5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415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8,325,000股。 6、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3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409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21日止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41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3年6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41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474,434,25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18,325,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8,325,000股。 7、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 8、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职务调整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9、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职务调整原因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0、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3月25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1、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3.97元/股调整为20.97元/股。 12、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84,358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2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54,767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 13、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84,358股进行回购注销。 14、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4,358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12月13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5、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3,375股进行回购注销。 16、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3,375股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次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情况说明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8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13,334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9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1,334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1人因违反“公司红线”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18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8,668股。 2、回购注销的价格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39.92元/股,依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已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65,511,13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39.92元/股调整为38.25元/股。 公司已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75,060,72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38.25元/股调整为35.75元/股。 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35.75元/股调整为32.75元/股。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14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565,2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7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74,2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1人因违反“公司红线”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42,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2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500股。 2、回购注销的价格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26.47元/股,依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6.47元/股。 公司已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75,060,72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26.47元/股调整为23.97元/股。 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3.97元/股调整为20.97元/股。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20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534,625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9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8,7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9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3,375股。 2、回购注销的价格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28.39元/股,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将由28.39元/股调整为25.89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5.89元/股。 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5.89元/股调整为22.89元/股。 (四)回购注销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为35,429,185.75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需支付的回购款全部为自有资金。 (五)回购注销情况说明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要求。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493,5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95%。股权回购款合计为人民币35,429,185.75元,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1,493,543.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33,935,642.75元。上述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8257号《验资报告》。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93,543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5年5月2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五、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A股股份变动情况表(截至2025年5月29日) ■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6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变更或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30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大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方洪波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 备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672,745,179股,A股股本为7,021,896,679股,H股股本为650,848,500股,其中公司A股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38,992,509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7,633,752,670股。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监票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 ■ ■ 本次会议共审议41项议案,第5一10项、第19项以及第27一4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且其中第27一37项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兴、李雪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7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张添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添女士的简历如下: 张添,女,32岁,博士,于2019年加入本集团,曾任本集团空压研发中心热力学研究室先行研究工程师、研究室经理等职务,现任本集团工业技术研究院热技术研究室经理。 张添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张添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和2025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变更经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A股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司本次累计回购48,558,888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中累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为20,106,662股,本次回购中剩余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8,452,226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8,452,226股,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和2025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70%及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回购方案,回购金额不超过100亿元,不低于50亿元;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30%;按回购金额下限5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数量为准。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1,667股进行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或职务调整原因,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1,333股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0,875股进行回购注销。根据以上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773,875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773,875股,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2、申报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7月17日,每日9:30一11:30、13:30一17:00 3、联系人:犹明阳 4、联系电话:0757-26637438 5、指定传真:0757-26605456 6、邮政编码:528311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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