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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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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0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皓元转债”自2025年6月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皓元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8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2,23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22,350手(8,223,5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2,35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0,612,390.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1,737,609.85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6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2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皓元转债”,债券代码“11805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12月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6月4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11月2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的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皓元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8338205 邮箱:hy@chemexpress.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1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民投君信(上海)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信基金”)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苏信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0,547,990股,持股比例降至5.00%,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苏信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30日期间,苏信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31,42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6%,具体情况如下: ■ 备注: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上表中“持股比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10,959,781股为基础计算。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信基金履行前次公告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苏信基金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苏信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皓元医药 股票代码:688131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民投君信(上海)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三层02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 签署日期:2025年5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一节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皓元医药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2月24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6,328,794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3.00%。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继续减持股份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苏信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579,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547,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备注: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出具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交所系统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苏民投君信(上海)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苏民投君信(上海)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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