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1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5月23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参会并表决的董事4名,视频方式参会并表决的董事5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崔玉萍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的议案》 1.同意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1.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同意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同意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合计费用人民币230万元(含税)。 2.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组建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的议案》 1.同意设立组建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组建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的议案》 1.同意设立组建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1.同意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2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5月23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参会并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的议案》 1.同意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4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5楼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6日 至2025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4、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0、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21日-2025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5楼会议室。 其他: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截至2025年6月20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彦拓 联系电话:010-57507166 2、会议费用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5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 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无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先生。 (6)中审众环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中审众环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3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纪律处分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夏宏林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雪姣女士,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至今从事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徐超玉先生,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夏宏林,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雪姣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超玉最近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夏宏林,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雪姣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超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的审计收费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综合考虑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等因素确定。 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预计202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较上年无变化,合计费用为人民币230万元(含税)。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对中审众环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建议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5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合计费用为人民币230万元(含税)。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3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的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修订,同时结合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按照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1、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3、其他主要修订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其中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语句调整等非实质性条款修订不再逐条列示。《公司章程》修订后,部分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 三、《公司章程》附件修订情况 结合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同步对《公司章程》附件《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并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规则》。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表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