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6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0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普通董事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普通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黄黎明先生、贲敏女士、陆琦锴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普通董事候选人(普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毛惠刚先生、赵子夜先生、高丽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含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在本公司本届董事会换届的同时设立新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组成上述专门委员会,授权各专门委员会按照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行使职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光明乳业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借款及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光明乳业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借款及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候选人简历
  普通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黎明,男,1970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工程师。现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温营销中心总经理,生产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光明牧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等职。
  贲敏,女,1979年3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曾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公共事务总监等职。
  陆琦锴,男,1982年10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战投中心副总经理兼光明食品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毛惠刚,男,197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律师。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法律顾问,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委法律专家库成员,上海市黄浦区人大常委,上海市黄浦区人大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法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英国特许仲裁学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曾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合伙人、律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赵子夜,男,1980年4月出生,无党派人士,会计学博士,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汇名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久事公交预算委员会咨询专家。
  高丽,女,1978年8月出生,博士后,教授。现任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教授、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硅谷中国 CIO 创新联盟战略顾问,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讲师,阿尔卡特朗讯企业通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渠道认证总监等职。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2025-013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栋五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3日
  至2025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1、2、4至7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8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提案9、10、11、1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3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6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提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5、6、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提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提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及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其他中介机构。
  (四)其他人员。
  五、现场会议参会方法
  (一)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
  (二)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会(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六、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6月19日(周四, 9:00-16:0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四)在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如下:
  ■
  (五)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七、其他事项
  (一)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本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29号1号楼
  联系人:陈仲杰
  联系电话:021-64307739
  传真:021-64013337
  (三)会议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提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提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提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提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提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提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提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提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提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提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编号:临2025-011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经本公司监事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宇桢女士、沈竹莺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宇桢,女,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现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光明食品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光明食品集团上海置地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裁,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群工作部主任、监察室主任、总部党委副书记、总部纪委书记等职。
  沈竹莺,女,198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主任法务、合规风控部副总经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上海金融法院副庭长、研究室负责人、审判团队负责人、三级高级法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等职。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2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明乳业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借款及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光明乳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1.3亿新西兰元。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实际为光明乳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亿新西兰元(不含本次担保)。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反担保情况: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借款及担保背景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明乳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乳业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借用的1.30亿新西兰元借款将于2025年7月15日到期。经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拟共计申请借款1.30亿新西兰元(约等值5.59亿人民币),借款期限一年(以下简称“本次借款”),以替换即将到期的借款,以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其中:光明乳业国际拟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9,000万新西兰元借款,向中国银行申请4,000万新西兰元的借款。本次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二、借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借款及担保基本情况
  经与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协商,光明乳业国际拟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借款9,000万新西兰元(约等值3.87亿人民币),借款期限一年,以浮动利率三个月BKBM+0.75%计息;光明乳业国际拟向中国银行申请借款4,000万新西兰元(约等值1.72亿人民币),借款期限一年,以浮动利率三个月BKBM+0.75%计息。本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为光明乳业国际提供担保。
  (二)履行的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借款和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5月3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光明乳业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借款及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光明乳业国际基本情况
  光明乳业国际成立于2010年9月30日;注册资本:46,750万美元;注册地: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岛中西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号;董事:赵健福、杨思行、韩佳伟;执行董事:赵健福;本公司持有光明乳业国际100%股份;光明乳业国际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光明乳业国际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51,761.4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4,223.48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97,537.98万元;短期借款为人民币53,241.50万元;长期借款人民币0.00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54,223.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1.54%。2024年度,光明乳业国际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5.61万元。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光明乳业国际资产总额人民币253,715.1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5,526.89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98,188.24万元;短期借款为人民币54,961.74万元;长期借款人民币0.00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55,526.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1.89%。2025年1-4月份,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2.75万元。
  四、借款及保证协议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建设银行的协议
  1、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借款人:光明乳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2)借款金额:9,000万新西兰元
  3)借款用途:用于偿还编号为1233240037的《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债务,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4)借款期限:1年
  5)利率:以浮动利率三个月BKBM+0.75%计息
  6)结息:按季结息,结息日为起息日的对日,当月没有起息日对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起息日对日。
  7)还款:本金到期一次偿还方式,即贷款期限内利息分期偿还,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
  2、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与中国银行的协议
  1、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借款人:光明乳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2)借款金额:4,000万新西兰元
  3)借款用途:用于偿还建行编号为1233240037的《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债务,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4)借款期限:1年
  5)利率:以浮动利率三个月BKBM+0.75%计息
  6)结息方式: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付息日。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不在付息日,则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为付息日,借款人应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7)还款:借款期限届满日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
  2、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三)反担保情况:光明乳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本公司基本财务状况及借款影响
  截至2025年4月30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人民币225.57亿元;短期借款人民币18.51亿元;长期借款人民币0.52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09.36亿元;资产负债率48.48%。
  本次借款完成后,光明乳业国际将继续向其下属子公司新莱特提供贷款,故不会对本公司资产负债率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光明乳业国际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的投资平台。本公司可以对其实施完全控制。本次担保不会对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董事会意见
  2025年5月3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经审议,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关于光明乳业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借款及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约人民币72,549.8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66%。其中,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约人民币62,014.8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55%;本公司为参股公司(江苏银宝光明牧业有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10,53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九、相关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董事长授权的人办理与本次借款、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