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信雅达科技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叶晖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1、议案名称:董事郭华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2、议案名称:董事耿俊岭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3、议案名称:董事朱宝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4、议案名称:董事李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5、议案名称:董事林路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6、议案名称:董事叶晖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7、议案名称:独立董事陈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8、议案名称:独立董事杨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9、议案名称:独立董事黄溶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1、议案名称:监事陈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议案名称:监事陈旭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投资理财总体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同意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晓红、俞卓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记名方式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议案11涉及的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6、8、9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同意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