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琪酵母(宜昌高新区)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8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023号”“2025-028号”“2025-046号”公告。 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其中对安琪酵母(宜昌高新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高新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4月30日)起12个月内。 近期,因宜昌高新区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宜昌高新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伍家岗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5亿元,拟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或分次提取,实际借款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公司为此合同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CA4WK47N 2.成立时间:2023年2月27日 3.法人代表:侯正佑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曹岗路168号 6.主营业务:食品、调味品、饲料、肥料生产销售;粮食加工、粮油仓储等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等。 7.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2.5亿元 2.担保方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相关资金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均已签署,具体条款以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宜昌高新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宜昌高新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其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宜昌高新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加快其发展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为宜昌高新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宜昌高新区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权,且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现已发生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也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对宜昌高新区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全部系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5亿元人民币、1,333.33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5%。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0.55%。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