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通知时间:2025年5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二)召开时间:2025年5月29日 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三)应出席董事:5人 实际出席董事:5人 (四)主持:董事长陈闪 列席:监事会主席颜奕鸣 监事黄铭峰 职工代表监事陆永健 董事会秘书朱智 财务负责人龚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办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对《公司章程》做必要修改。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第五十三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第五十三次)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第五十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三、报备文件 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第五十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第五十三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真大路560号永久1940·iHUB 创意产业园A3栋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0日 至2025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十一届六次监事会、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第五十三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公司《2024年年度(第五十三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为方便广大股东登记参加本公司股东大会,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人可凭上述文件复印件于2025年6月18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向本公司登记参加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2860258 传真号码:021-61181899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真大路560号 邮政编码:200436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按有关规定不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请各位股东谅解。 (四)会议交通:地铁7号线至场中路站或乘坐公交702路、963路、528路、185路、187路至沪太路场中路站。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第五十三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一致,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参照《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