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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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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合同,预计合同金额含税不超过5,400万元,执行过程如存在审减或增加项目,则金额对应调整并形成最终合同结算价。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风险提示:本协议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协议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近日与某客户签署了《威视数据中心服务协议》,双方就公司的深汕威视数据中心(一期)进行合作,公司向其提供IDC服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协议的内部审批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因本次签订的协议内容涉及商业保密,公司根据对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豁免披露交易对手方的具体信息。
  2、该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客户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
  甲方:某客户
  乙方: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标的
  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就公司的深汕威视数据中心(一期)进行合作,乙方向甲方提供IDC服务。乙方负责进行设计、采购、建设、运营该数据中心。
  (三)合同金额
  预计合同金额含税不超过5,400万元,执行过程如存在审减或增加项目,则金额对应调整并形成最终合同结算价。
  (四)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当事人、合同定义、合同标的、费用与结算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付款方式、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保密条款、不可抗力、争议解决、合同附件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上述合同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本协议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威视数据中心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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