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29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5月2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全体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逢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完善董事、独立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内部审计的要求,删除监事会专章等,并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相应调整。其中,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监事会仍将继续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本次章程修改生效后,公司组织架构相应进行调整,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行使,《公司章程》附件之《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监事会和监事的任期截至时间亦将于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章程(2025年5月)》《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并新增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其中,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将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5月28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于逢良先生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增加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三项子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中的《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等十二项子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31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部分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及制定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并新增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其中,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将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公司本次制度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1-10项修订的制度及27-28项新制定的制度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1-3项修订的制度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形式审议,以上修订及制定的所有制度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32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7)。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三项子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中的《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等十二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及相应内部治理制度。 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公司董事会于同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于逢良先生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增加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三项子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等十二项子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逢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55,8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87%,提案人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时间符合规定,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列明的会议审议事项、召开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399号栖乐荟A座15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1、议案1至议案3、议案11、议案12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也不得代为他人行使表决权,其中议案11还需关联股东于逢良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13、议案14、议案15.01、议案15.02、议案15.03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以上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常琦先生、阮金阳先生、谢永涛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至议案3已经公司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至议案14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5至议案16各项子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1%以上股东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5年6月6日(星期五)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电子邮件请于2025年6月6日(星期五)17:00前发送至ir@jit.com.cn。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3号院中海时代广场B座16层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100043 电话:010一62618866 传真:010一82610068 (三)登记时间 2025年6月6日(星期五)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四)注意事项 本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关于增加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9投票简称:正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如手写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附件三: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30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完善董事、独立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内部审计的要求,删除监事会专章等,并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后文附件。其中,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应文件。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监事会仍将继续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本次章程修改生效后,公司组织架构相应进行调整,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附件之《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监事会和监事的任期截至时间亦将于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