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5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能长源随州市随县百万千瓦
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二期100MW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4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能长源随州市随县百万千瓦
  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二期100MW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所属子公司国能长源随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县新能源公司)所属国能长源随州市随县百万千瓦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二期100MW项目(以下简称随县新能源基地二期项目)取得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二、项目情况简介
  随县新能源基地二期项目位于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投资该项目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随县新能源基地二期项目总装机容量100MW(10万千瓦),于2023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
  三、其他
  随县新能源基地二期项目全容量并网,将进一步增加公司新能源装机容量,优化电源结构。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后,随县新能源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工程结算、专项验收、达标投产等各项工作。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4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19人,代表股份2,169,037,06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101%。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116,488,65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17人,代表股份52,548,41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96%。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515,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7%;反对2,8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1%;弃权6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85,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23%;反对2,8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10%;弃权6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511,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5%;反对2,89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5%;弃权6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81,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76%;反对2,89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03%;弃权6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538,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反对2,8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6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208,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69%;反对2,8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85%;弃权6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586,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反对2,9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弃权4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256,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73%;反对2,9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20%;弃权4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570,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2%;反对2,9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47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240,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08%;反对2,9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42%;弃权47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460,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1%;反对2,9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6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0,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28%;反对2,9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1%;弃权6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1%。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410,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8%;反对2,9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弃权6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80,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94%;反对2,9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61%;弃权6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4%。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382,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5%;反对3,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弃权4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53,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05%;反对3,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10%;弃权4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5%。
  9.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337,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5%;反对3,3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8%;弃权38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08,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25%;反对3,3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76%;弃权38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9%。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本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萍、宋晨曦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敏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