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集团”)拟以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详情见本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2025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云天化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6,000,000股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日前收到云天化集团的通知,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云天化集团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天化集团本次质押不存在通过非经常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云天化集团本次质押不存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云天化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进展情况,未来其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云天化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登记的通知;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