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2024年年度股东会(简称“股东年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简称“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简称“H股类别股东会”)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 (二)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合称“股东会”)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号北京港澳中心瑞士酒店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出席H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股东会由中国石化董事会(简称“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马永生先生主持。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中国石化《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8人,董事长马永生先生,副董事长赵东先生,董事钟韧先生、李永林先生、吕亮功先生、万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徐林先生、张丽英女士列席了股东会;董事牛栓文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廖子彬先生、张希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列席股东会; 2、公司在任监事8人,列席5人,监事王安先生、谈文芳先生、杨延飞先生、周美云先生、卞凤鸣先生列席了股东会;监事戴立起先生、张征先生、张春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列席股东会; 3、财务总监寿东华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黄文生先生,副总裁郭洪金先生、许毅先生、李玉杏先生列席了股东会。 二、股东年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中国石化《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中国石化《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审计的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中国石化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毕马威为中国石化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给予中国石化董事会增发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8、9、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分别获得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A股类别股东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分别获得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敏、陈盈昭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中国石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被委任为股东会的点票监察员。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