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2、修订前的《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修订后的《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对比如下(注:本次修订将 “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该修订及条款编号变化不涉及实质性变更,因此不在下表逐条列示对比): ■ ■ ■ ■ 3、修订前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对比如下(注:本次修订将 “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该修订及条款编号变化不涉及实质性变更,因此不在下表逐条列示对比):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四、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制定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结合上述《公司章程》修订的最新情况和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的需要,公司修订、制定如下内部治理制度进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修订、制定后的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15 证券简称:合合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为公司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考虑到毕马威香港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毕马威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 1945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 2019 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毕马威香港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审计收费 毕马威香港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与毕马威香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查阅了毕马威香港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毕马威香港具备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毕马威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毕马威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工作需要,聘请毕马威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