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谢秉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收到股东谢秉政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谢秉政先生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0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于2025年5月2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1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谢秉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从15,290,000股减少至11,970,400股,持股比例从8.00%减少至6.26%,其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上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