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9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5月22日以邮件方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崔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中期票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0)。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制定〈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了《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6月13日(周五)以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41)。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1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创新第四工业园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3日 至2025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方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二)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前述出席会议人员可在登记时间持上述证件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卓著中心18层1808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卓著中心18层1808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电话:010-66536198 电子邮箱:zqb@innovationmetal.com 联 系 人: 证券事务部 (二)会议期及费用: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0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 3、发行期限: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规模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确定发行期限。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用途。 5、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部分或全部发行。 6、发行利率:按照各期发行时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合格的机构投资人。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到期日止。 二、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更好地把握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其他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批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发行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