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北区胜利路405-411号A区101室A (二)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年5月27日收到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关于减持乐山电力股份触及1%的告知函》,其于 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2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取得的股份,其中:5月6日减持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9%,5月27日减持2,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0%,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6,900,000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3.74%变动至12.55%,持股比例触及1%刻度线的整数倍。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二级市场卖出股份所致,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